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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农房质量安全风貌提升和农房建设试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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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为加力支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农房质量安全风貌提升和农房建设试点资金的通知》(江财建〔2023〕41号),现下达2023年省级农房质量安全风貌提升和农房建设试点资金1,075万元(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专项用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农房建设试点县开展农房质量安全风貌提升和农房建设工作。该项支出列“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资金下达后请尽快分配落实到具体项目,不得挤占、挪用,推动相关项目于年底前见到实效。

  二、请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确定具体项目绩效目标,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加强绩效运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于明年年底前如期实现。

  三、此次下达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9地方对应安排的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附件: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建〔2023〕41号)



鹤山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