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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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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教育局: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江财教〔2023〕56号),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清算资金503.56万元,列2023年“2050299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资金中,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150万元、免费教科书资金28.56万元、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47万元、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26万元、义务教育综合奖补资金252万元。

  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

  三、此次下达资金中,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免费教科书资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为基层“三保”资金,资金标识分别为“A0102-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含提高寄宿制学校等公用经费水平)”“A0104-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及小学一年级字典”和“A010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

  附件: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江财教〔2023〕56号)   



鹤山市财政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