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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职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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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教育局: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职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22〕132号),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共7,549,165元,其中:中职国家助学金240,500元,中职免学费补助资金7,308,665元,列2023年“2050302 中等职业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三、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

  四、中职教育国家助学金、中职教育免学费为基层“三保”资金,资金标识分别为“A0109-中职教育国家助学金”、“A0110-中职教育免学费”,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

  附件: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职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22〕132号)



鹤山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