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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乘员头盔等强制性产品认证专项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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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抓好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乘员头盔质量安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近期,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乘员头盔等强制性产品认证专项检查工作。

  一、摸底排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对全市从事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的市场主体进行地毯式摸排检查并登记造册,全面掌握各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生产销售情况等,排查无照经营和违法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电动车的经营主体。同时对全市部分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进行约谈,要求经营者务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把好进货质量关,按规定建立并完善购销台账,不得销售不符合标准电动车及不合格安全头盔。

  二、严格检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执法人员集中行动,重点针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乘员头盔经营企业的证照基本信息,是否存在销售属于3C认证目录内产品但未经认证产品,是否存在销售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成员头盔产品与强制性产品认证信息不一致的情形,是否正确使用认证标志,是否存在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和质量标志等情况。本次行动共检查电动自行车、摩托乘员头盔生产销售单位78家,发现部分经营者存在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存在鞍座加长的问题,已责令其立即改正。

  三、强化宣传,做好消费引导工作。执法人员就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摩托乘员头盔3C认证等知识向经营者进行了宣传普法,并就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上电池是否一致、鞍座尺寸是否超长等问题对经营者进行指导。现场向经营者派发签收《致江门市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告知书》,告知其要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同时,鼓励消费者投诉举报,保持12345、12315消费者维权举报热线畅通,及时受理、高效处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质量股 徐东奋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