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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粤润混凝土结构构件公司项目地块砂土石方资源量土石方出让收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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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处理鹤山市粤润混凝土结构构件公司项目地块砂土石方资源量,根据《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山市工程砂石土余渣利用管理规定>的通知》(鹤府〔2020〕7 号)文件要求,址山镇拟有偿处置上述资源。经委托吉林长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核实并出具《鹤山市址山镇粤润混凝土结构构件公司项目地块砂土石方资源量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报告确定鹤山市粤润混凝土结构构件公司项目地块砂土石方资源量土方67.65万m³,其中:全风化花岗岩62.46万m³、中风化花岗 5.19万m³;评估利用可采储量67.65 万m³,在评估基准日拟出让范围内出让收益评估价值为77.14 万元人民币(大写:柒拾柒万壹仟肆佰元整),其中:综合利用中风化花岗岩出让收益评估价值为 9.34万元、单位可采储量出让收益为0.90元/吨;综合利用全风化花岗岩出让收益为 67.80万元,单位可采储量出让收益为0.81元/吨。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2日止。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址山镇政府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址山镇政府将依规定出让。


附件:1.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山市工程砂石土余渣利用管理规定》的通知.pdf

           2.粤润混凝土结构构件公司项目地块砂土石方资源量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摘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