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蚊媒,刻不容缓,伊蚊作为基孔肯雅热等疾病的传播媒介,其孳生环境的清理整治是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做好基孔肯雅热防控工作,址山镇组建综合检查队聚焦辖区内的轮胎店、再生资源废品回收站等关键场所开展蚊媒防控专项行动,检查人员围绕“积水清理、防蚊设施、环境卫生”三方面开展行动,守护辖区公共卫生安全。目前,共发出整改通知书13份,其中责令一家废品站停业整顿。
案件一 在址山禾南段325国道旁有许多轮胎店,在这些轮胎店门口,堆积这很多新轮胎以及废旧轮胎。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废旧轮胎内部有孳生蚊幼虫阳性积水,存在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等蚊媒传染病传播风险。检查人员对这些店业主进行了严肃的防控教育和专业指导,明确指出其在环境管理和防控措施落实上的不足,强调了伊蚊防控对于阻断基孔肯雅热、登革热等传染病传播的重要性。目前,共发出5份整改通知书,要求这些轮胎店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全面清理废旧轮胎等孳生地,做好店铺及周边环境整治,彻底消杀蚊虫,落实好防控措施,确保清理整治到位。 ▲整改前后对比 案件二 另一个孳生环境就是废品回收站,行动开展以来,我镇发现部分废旧回收点存在物品堆放混乱、脏乱差等问题,场所内的一些废旧轮胎、塑料瓶、金属罐等容器存在积水,易滋生蚊虫。检查人员现场向其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限期内把易积水容器清理、回收物品规范堆放,同时定期对经营场所的排水沟、堆积物等卫生黑点进行消杀、清理,杜绝蚊虫滋生源头,确保安全隐患彻底消除。对严重的进行停业整顿,以重拳出击的态度整治孳生环境。 ▲整改前后对比 温馨提示 当前正值蚊媒传染病防控关键时期,垃圾堆积与生活污水横流是蚊虫孳生的两大重要源头。鹤山市城管局呼吁所有沿街商户和广大市民: 规范处理建筑垃圾:装修或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至指定场所,不得随意堆放,并对临时堆放点采取覆盖措施,防止积水。 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及时清理门前杂物、容器积水,保持环境整洁,积极配合社区及相关部门开展灭蚊消杀工作。 让我们携手行动起来,从源头上切断蚊虫孳生环境,共同守护城市整洁与健康! 普法时间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三)乱倒生活污水、污油、粪便等废弃物;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有关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二)违反第二十九条第三项规定,乱倒生活污水、污油、粪便等废弃物的,责令清理,对个人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下一步,址山镇将持续加强对各类场所的防控巡查与指导,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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