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伦海崇等)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3年7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山路22号四楼,鹤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50-8202208   联系人:李小姐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登记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宗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伦海崇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构建物)所有权

鹤山市址山镇四九村民委员会塘口村

440784008010JC10877F00010001

71.36

198.28

农村宅基地

2

陈广源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构建物)所有权

鹤山市址山镇四九村民委员会大康村140号

440784008010JC05397F00010001

39.07

25.15

农村宅基地

3

陈广源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构建物)所有权

鹤山市址山镇四九村民委员会大康村

440784008010JC05396F00010001

79.00

50.81

农村宅基地

4

麦定记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构建物)所有权

鹤山市址山镇四九村民委员会三田村108号

440784008010JC08768F00010001

38.51

38.51

农村宅基地

5

麦定记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构建物)所有权

鹤山市址山镇四九村民委员会三田村69号

440784008010JC8769F00010001

37.93

37.93

农村宅基地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