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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建引领 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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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坚持党建引领,以“强保障、提效能、优服务”为目标,促进“政策融合、标准融合、流程融合”,深化推进高效配置用地指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不动产登记“简政、高效、便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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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厘清职责边界,强化放权赋能工作

  结合我市对放权强县工作的相关工作指引,市自然资源局党员干部迅速行动、主动研判,及时梳理鹤山市关于放权强县需上级下放事权3个,包括临时用地审批权、省重大项目涉及预扣指标事项环节和增减挂钩指标备案环节,进一步有效优化流程和备案环节,减少审批层级,提升审批效率,全力为助推鹤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不动产登记方面新增10个跨境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提升我市跨境通办服务水平,增强港澳居民跨境办事的体验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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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高效配置用地指标

  市自然资源局党员干部带头深入基层,瞄准基层需求,加强统筹谋划,提速用地组卷报批。截至6月,已完成用地审批2089.95亩,其中工业项目1168.19亩。做好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已完成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鹤山段)用地组卷并报省自然资源厅。积极向上争取用地指标,抢抓全省高质量发展机遇,坚持制造业当家。截至6月,已成功争取省指标346.69亩,切实保障志高、福伦、粤港、业成等6个市重点工业项目的用地需求。

  科学规范定责,高效做好规划许可工作

  以党建为引领,以“群众满意”为目标,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项目落地建设速度,我局自印发《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实行工业项目、物流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工作指引》起,落实预审制和承诺制,积极推进“拿地即动工”,切实推动项目“拿地即动工”,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无差别服务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和联合验收。今年以来共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58宗,其中建筑类239宗,市政类19宗,建筑类共规划许可总建筑面积232.40万平方米(含变更)。核发规划验收合格证180宗,验收建筑面积183.56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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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事求是,守正创新,打造智“惠”便民新模式

  在各窗口设立党员先锋岗,让党员干部更好的贴近群众。全面推行“二手房带抵押过户”服务新模式,“减少借贷压力”增加交易安全性,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二手交易市场活力。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党员干部主动作为、靠前服务,适时启动窗口“潮汐”应急预案,延长服务时间,大力推动“线上办”,及时应对“入学季”二手过户高峰期。今年上半年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约3万宗,其中线上金融平台业务约1万宗,线上法院业务约600宗,另群众线上及现场自助查册约5万宗,不动产非公证继承具结业务334宗。今年还创新设置了“办不成事”窗口,为群众提供兜底服务;深化企业专窗,前移服务,提前介入、跟踪指导,随时对重大项目企业提供不动产登记业务咨询与指导,让企业“有备而来”,减少办证耗时。实现党的建设与优化营商环境双促进、双提升。

  下一步,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将坚持党建引领,党员干部凝心聚力,继续抓好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全面推行预审制、工业物流项目容缺承诺制,推进工建审批平台系统使用,加快推进项目规划许可审批。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无差别服务“市内通办”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和联合验收,以更优营商环境助力鹤山市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