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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开展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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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已移交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落实项目区内每年至少种植一造水稻或水生作物的要求,确保垦造水田项目长期、有效、稳定发挥最大效益,促进农业增产增效,确保粮食安全。3月16日,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余晋毅带队到宅梧镇、双合镇督导垦造水田项目和2022年度变更调查承诺种植地块的种植工作,属地镇主要、分管负责同志和市自然资源局分管负责同志陪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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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宅梧镇、双合镇的垦造水田项目于2017年立项建设,2019年经江门验收合格,根据《广东省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规定,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期限届满但仍未退出全国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县级人民政府应统筹落实后续管护责任,确保项目在退出系统前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符合补充耕地地类要求的农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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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双合凤山溪谷与宅梧鲤鱼山两个垦造水田项目现场,余晋毅同志强调,牢牢守住耕地红线是政治任务,对于垦造水田项目及已承诺在5月底前完成种植的耕地项目均必须按要求落实种植,不能弄虚作假,必须加强后期管护,落实种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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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切实做好我市耕地保护工作,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将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统一起来,全力压缩耕地流出量,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为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夯实资源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