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5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6〕89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为了实施城镇建设规划,拟征收位于鹤山市雅瑶镇雅瑶村的集体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用途。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鹤山市雅瑶镇雅瑶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鹤山市雅瑶镇雅瑶村茶园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8727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27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5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6〕89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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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门市蓬江区2025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图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5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6〕89号)
4.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5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征地实施单位:鹤山市雅瑶镇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鹤山市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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