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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中心城区(北城区)总体城市设计及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导则》于2026年7月22日经鹤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鹤府复〔2026〕97号),现将成果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鹤山市中心城区(北城区)总体城市设计及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导则(印发稿简本)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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