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用公告
鹤府〔2026〕11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鹤山市2025年度第四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6〕41号)批复,同意将鹤山市雅瑶镇陈山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和黄洞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属下的0.1347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建设用地0.3977公顷,合共0.5324公顷,安排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农用地转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地项目:鹤山市2025年度第四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公告期限: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7月3日。
三、农用地转用地块位置:鹤山市雅瑶镇陈山村民委员会、鹤山市雅瑶镇黄洞村民委员会(具体见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本项目转用鹤山市雅瑶镇陈山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和黄洞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共0.5324公顷、折合7.986亩,其中农用地2.0205亩、建设用地5.9655亩。
具体涉及鹤山市雅瑶镇陈山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和黄洞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共0.5324公顷、折合7.986亩(其中林地2.0205亩、建设用地5.9655亩)。
五、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26〕41号文批复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实施单位: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公告发布单位:鹤山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4日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鹤山市2025年度第四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附件2:鹤山市2025年度第四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附件:
相关稿件:

政务微博
鹤山政府网
粤公网安备4407840244079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