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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信息公示(友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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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我局近期处置的闲置土地有关情况(闲置土地的位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名称、闲置时间、闲置原因等信息)公示如下:

  鹤山市友恒发展有限公司位于鹤山市鹤山工业城C区(共和镇)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面积95083.06平方米)。该宗地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合同约定宗地须于2021年1月22日前动工)进行开发建设,构成闲置土地。经调查认定,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八条规定,该地块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具体为土地出让用途与规划用途不一致。我局已向鹤山市友恒发展有限公司送达《闲置土地认定书》(鹤自然闲认〔2022〕7号)。现予以公示,在闲置土地没有处置完毕前,相关信息应当长期公开;闲置土地处置完毕后,将撤销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