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古劳镇人民政府因保管不慎遗失建设用地许可证,证号为国用证字(1998)第00163号,批准文号为鹤国土征(98)第37号,现申请补发并声明《建设用地许可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鹤山市古劳镇人民政府
2019年 3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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