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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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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2日至8月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单位开展了巡察“回头看”。9月30日,向中共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反馈意见存在的四大方面共14个主要问题29个具体事项,市住建局党组对反馈意见虚心接受、照单全收,逐条逐项列出问题清单,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明确完成时限,实行销号制度,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共制定104项措施,29个具体事项均已完成整改,制定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等制度16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指正。

  一、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市住建局党组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市委要求和巡察反馈意见上来,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确保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明确责任分工。在党组书记的亲自组织安排下,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中层干部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广泛征求本单位领导班子、各股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逐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形成《中共鹤山市住建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经局党组会议研究修订后,通报全局并要求落实整改任务,同时上报市委巡察办。

  (三)层层推进落实。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上率下,带头认领和落实整改任务。党组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牵头抓好分管范围内整改落实工作。各责任股室和局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各负其责,严守工作规程,对照整改内容不折不扣抓落实。全局上下层层带动,不回避、不敷衍,立行立改、逐项兑现,真正使巡察整改落实的过程成为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不断深化的过程。

  二、认真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针对关于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安排不够到位,党组的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重新修订《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长期重大政治任务。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实际,科学完善年度学习计划。2021年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撰写中心组个人自学笔记62篇。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工作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一是扎实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建筑工地、房地产销售、物业小区重点领域走访基层和群众,通过现场查阅房地产销售资料(如房源信息表、价格备案文件等),摸排在建项目施工、承包发包、工程款支付、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及工人工资发放等情况,随机暗访物业小区等方式深挖涉黑恶线索,提高线索的数量和质量。二是开展联合执法,压紧项目各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印发《2021年秋冬季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执法,督促落实施工扬尘防治“6个100%”工作措施,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建筑工地“红黑榜”,对上榜项目实行差异化管理。三是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通过实地核查、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现场督促整改等方式督促行业企业严格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扎实做好商铺退租减租及租金评估工作,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前期咨询服务,质量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办理,实行容缺承诺制,分阶段核发施工许可证,实现“拿地即动工”。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未压实,层级传递压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一是修订完善《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等本单位内部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将意识形态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增强党组班子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下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考核。二是进一步完善《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公开信息审批流程,增加单位网站、创文围挡等宣传阵地检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关于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持续推进。一是加快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度。根据实际调整任务数,成立专项监督小组,定期开展联系指导工作。全市共排查录入农村房屋120045栋,存在隐患的农村房屋已完成整治。二是完善工程代建管理机制。通过约谈公司经理、更换项目现场负责人、列进度清单、增派班组、现场督导等方式解决代建工程建设进度滞后问题。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与发改部门沟通,及早介入了解项目相关信息,保障代建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更完善、更科学、更合理,确保建设按进度推进。三是增强主动服务群众意识。牵头组织相关单位研究疏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堵点,将开工备案手续下放到镇(街)办理,制定《鹤山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后续管理方案》,完善加装电梯全流程机制。参与业主工程协调推进会,现场为群众提供电梯加装指导服务。四是扩大政策宣传面,提高农户配合度和申请意愿,加强部门间工作调度,整合资源推进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工作,完成2021年江门下达我市的改造任务。

  (二)针对关于核心职能监管力度有待加强,系统观念有待提升问题

  5.关于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动态管理和运营维护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一是提高保障性住房动态管理水平。出台《鹤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建立动态巡查制度,通过日常巡查和集中突击检查的方式排查公租房安全使用状况,加大力度核实承租人资格变化情况,清退21户不再符合保障标准的承租人。二是精细化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对册核查,规范实物房屋资产登记,并对资产台账进行以图管房电子化管理。开展公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按轻重缓急铺开公租房维修整治,提升保障性住房居住品质。

  6.关于房地产项目建设、市场销售监督管理责任未有压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加强房地产项目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监管,研判未来半年将交付项目风险系数,提前化解矛盾风险。多方筹集资金,推动问题楼盘项目复工建设,加强账户监管和跟踪建设进度,成功化解颐景名苑延期交付问题。制定《鹤山市房地产市场秩序长效整治工作方案》,持续开展专项检查,规范销售现场公示、房地产中介等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发展。

  7.关于对下属企事业单位指导监管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一是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强化股室和下属单位间工作合力,提前部署验收工作,增加抽检频次和加大抽检比例至15%,督促项目各责任主体单位尤其是建设单位在保证商品房质量的情况下按时完成交楼工作。二是规范人员使用。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等原则,对混岗的干部进行岗位调整,完善岗位配置及人员招聘程序。

  (三)针对关于班子和队伍建设不够严实,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要求有差距问题

  8.关于党组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重新梳理了2017年以来本单位工作制度汇编。制定《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范做好党组班子会议记录,2021年本单位“三重一大”项目支出均经过党组会研究讨论,并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

  9.关于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内谈话工作制度》,组织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谈心谈话,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之间共开展谈心谈话11次。高标准开好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年度民主生活会。二是组织住建系统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切实加强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职党支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全部规范记录。三是推动企业成立党支部。做好前期的沟通协调工作,指导9家物业服务企业及建筑商会成立了党支部。四是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发展党员工作指引,引导基层党组织规范发展党员程序,逐一检查2017年以来发展的党员档案,对个别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材料不够完备的已及时补缺。

  10.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组织人事工作人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进一步树立规矩意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修订完善本单位选人用人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完善过往提拔干部的个别不规范记录,新提拔干部严格按程序做好考察谈话记录。

  11.关于干部队伍管理松散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推进。加强作风建设,完善细化考勤制度,对《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干部职工考勤、因私出国(境)管理、外出请示报告和年休假报批规定》进行修订,党组严格管理队伍,严肃干部工作纪律,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召开“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警示教育大会,对个别迟到、早退的同志提出批评指正。

  (四)针对关于抓早抓小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发力不足问题

  12.关于巡察、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部分问题反复;党组对反馈问题整改重视不够,缺乏一鼓作气、持之以恒的决心和勇气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重大资金使用事项在与供应商或服务商签订合同前须经过党组会议讨论形成支出具体事项会议记录。按合同支出时,经党组会议讨论形成资金支出会议记录,财务股根据第二次会议记录按规定支付。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到审计、财政部门学习交流,加强财务审核和风险控制。开展公费支出专项整治工作,完善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固定资产管理和廉政防控制度。

  13.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调整领导班子分工,分管纪检工作的党组成员不再分管财务工作。党组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分管股室和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过各股室(局属单位)的认真梳理,制定了住建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补全补强薄弱环节和重要事项内控机制,从源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二是严肃执纪问责,通报审计发现问题,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活动,对重复报销、原宅梧所房产档案的台账混乱进行了通报,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时刻警醒干部职工,按规章制度办事。

  14.关于内控管理不严,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物业行业监管,向物业企业和业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解读有关法规政策。开展鹤山市物业服务收费问题治理工作,规范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行为,印发《关于加强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公示工作的通知》。简化业委会成立流程,实行物业小区重大事项报备,按照属地管理责任,推进业主委员会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二是规范人防工程建设、维护管理等工作,明确审批人员、权限、通报方式。完善公共人防工程的建设管理维护运营服务,建立人防档案数字化管理。严格执行《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探索包容审慎监管“三张”清单》,细化人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三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树牢责任意识,制定《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形成固定资产管理长效管理机制。完成固定资产卡片标签制作,并已初步完成全系统固定资产盘点及标签粘贴。

  三、从严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巩固深化巡察整改

  市住建局党组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对于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分析,认真总结反思,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体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

  一是抓好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对党绝对忠诚贯穿整改落实全过程。在持续整改阶段,坚持整改标准不降,整改力度不减,确保巡察组反馈意见得到切实有效的整改,全面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二是抓好思想建设。坚持以上率下,抓住“关键少数”,把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层层压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深化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进新时代新阶段党的作风建设,坚持不懈治“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是抓好组织建设。持之以恒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问题解决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把立足当前抓整改与长远建制度相结合,严防问题反弹。加强队伍建设,锻造起而行之、勇挑重担,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住建队伍。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工作成果,把巡察整改与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改促进,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神,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939668,邮寄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10号,邮政编码:529700,电子邮箱:hszj@heshan.gov.cn。


中共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