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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沙坪公产商铺招租竞投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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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中心拟将以下公房商铺以公开竞投方式对外招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租商铺情况

序号

房屋地址

建筑面积(㎡)

月租金底价(元)

出租年限

评估价底价(元)

商铺现状

1

沙坪街道前进路68号(公产00307-00309)

66.03

¥7,500.00

5年

¥22,500.00

闲置

2

沙坪街道前进路70号(公产00310-00313)

87.68

¥10,000.00

5年

¥30,000.00

闲置

3

沙坪街道前进路70号(公产00314)

21.72

¥2,800.00

5年

¥8,400.00

闲置

4

沙坪街道银行路52号、52号铺尾(公产00228-00231)

239.44

¥6,000.00

5年

¥18,000.00

闲置

5

沙坪街道新航路74、76号

45.60

¥900.00

5年

¥2,700.00

闲置

6

沙坪街道新航路78号之一至之三

153.00

¥2,300.00

5年

¥6,900.00

闲置

二、竞投报名办法

  自通告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8日17:30时止,有意向者可携带身份证件和现金到市住建局一楼102室(地址:沙坪街道前进路10号)办理竞投报名手续。逾期未报名的,不得参加竞投。

三、竞投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招租竞投时间定于2021年12月30日(下午3:00),竞投地点在市住建局。咨询电话:0750-8939622。

四、竞投须知

  1.本次公房商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2.竞价人必须在竞价前对标的物所有情况了解清楚。

  3.竞价人必须遵守场内秩序和竞价规则,竞价人作出应价即视为了解本次竞价物的一切现状及成交条件,不得反悔,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

  4.标的物不得用于经营餐饮等对房屋有腐蚀性的项目,以及各类加工厂等对小区生活秩序、环境造成影响的项目(竞投人须在报名时如实向出租方申报具体经营项目,并取得出租方的同意)

  5.标的物租赁年限为5年,由第3年起月租金在原租金基础上每年递增5%。

  6.竞价成功后,现场签订《公房商铺招租竞投成交确认书》,并凭该确认书在5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或不签订都视为违约,竞投保证金不予返还。

  7.竞投不成功和没有违约的,凭收款收据和身份证退还竞投保证金。

  8.原租赁人如需参与竞价,必须一次性缴清原租金及相关费用,否则不得参与竞价。

  9.每位竞投人只能带1人进场竞投,竞投人若委托代理人竞投,代理人必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参加竞投。


  鹤山市住房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