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深刻吸取近年来各地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今年7月,市住建局印发《关于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实施安全“晨会”制度的通知》,要求全市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安全“晨会”制度,进一步前移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关口,落实落细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观念先行,深植安全意识之根——解锁“晨会”制度新认知
在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要求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教育交底“晨会”制度,提高一线建筑工人安全意识和安全主观能动性,使他们能够自觉主动接受安全技术交底,辨识不利作业环境、危险源,作业过程遵章守纪,在日常作业中自觉辨识风险,严守规程,构建出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的新风尚。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再到“我会安全”。
实效为本,细化“晨会”流程之要——打造安全教育新范式
自施工单位进场之日起至交工验收结束,要求施工单位指导、组织、协调各作业班组严格落实“晨会”制度要求,各作业班组结合工作实际,确定适当的组织方式和内容,将“晨会”内容交底到班组每一位一线作业人员,做到班前点名、班前检查(查仪表、查安全、查身体状况)、班前任务布置、安全警示等,并及时做好安全交流、总结表扬。监理员落实旁站,对安全“晨会”进行全过程拍照、录像,所有参与人员均应在影像资料中体现,并在“晨会”交底书上签字。安排专人每日及时将交底活动的影像资料(短视频、照片)上传至项目质量安全工作交流群。安全“晨会”的影像资料和交底书归档整理,随时备查。
监督护航,织密“晨会”执行之网——构建安全监管新生态
施工单位、项目部严格督促班组长落实“晨会”制度,加强安全教育交底及安全警示等宣贯培训。监理公司强化对项目“晨会”制度落实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并上报项目主管监督员。市住建局通过“项目质量安全工作交流群”进行线上巡查,对各项目“晨会”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及项目进行通报约谈扣分并要求迅速整改。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的抽查,对执行不力的企业及项目亮出“红牌”,实施通报约谈、扣分处罚及限时整改等措施,有效震慑了安全管理的懈怠行为,营造了“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良好氛围,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筑起了坚实的防火墙。
附件:
相关稿件:

政务微博
鹤山政府网
粤公网安备4407840244079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