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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取事故教训 筑牢安全“防火墙”——市住建局开展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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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刻吸取南京市雨花台区“2·23”火灾事故教训,预防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保障物业小区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市住建局迅速行动,全方位开展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

  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压实主体责任

  3月6日市住建局组织全市60多家物业小区代表召开加强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党组成员、副局长冯健勤主持会议并发言,强调要全面压实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从落实停放充电管理、加强停放区域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四方面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小区安全。会上针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消防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了详细解释,对在物业管理小区实地巡检发现的“老大难”问题作了回应,敦促各物业管理企业立即行动、举一反三、兢兢业业,为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及广大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筑牢“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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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联动,强化监督管理

  2月29日开始,市住建局联合市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开展高层住宅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联合督导行动,对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或充电场所的设置情况,日常管理情况进行联合督导检查。通过检查,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规范要求合理选取场地设置停放场所或充电场所,配足备齐消防设施,电动自行车与摩托车分区停放,消除小区安全隐患;向业主宣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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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普法宣贯,提高安全认识

  市住建局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微信业主群、朋友圈、小区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提醒业主做好居家消防安全及定期检修电动自行车工作;同时加大公共楼道和消防设施巡检力度,采取“人肉盯梢”及视频监控等方式劝阻电动自行车入户停放或充电行为,引导业主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共建共享文明平安宜居鹤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