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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让新市民、青年人“住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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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缓解我市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难题,市住建局全力构建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助力更多市民实现“住有所居”。

  首获江门专项贷款引来资金“活水”

  今年1月,经市住建局、鹤山工业城统筹协调,鹤山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国资企业)获得中国建设银行鹤山支行住房租赁购买贷贷款3600万元,用于购买共和时代春树花园12号人才公寓。该项目成为江门市首个获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贷款的项目,且贷款期限最长和利率最低分别创目前江门之最,开创江门金融系统精准服务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先河。鹤山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凭借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享受贷款政策优惠,通过长期稳定的租金收入和少量的自筹资金,增加国有资产总值,提升国资收益,有助于提供更充足资金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保障性租赁住房筹建工作落地见效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为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的基本住房需求推出的新型政策性住房。2022年至今,市住建局经多方协调,筹集了保障性租赁住房419套。目前,共和镇畔山公寓、创新中心7号楼公寓共210套房源已投入使用,时代春树花园公寓预计2023年底交付使用,产业空间楼公寓预计2024年交付使用。所有保障性租赁住房均为精装房,配备空调、热水器、家具等基本生活设施,为明厨、明卫、明卧、明厅的格局,满足租户高品质居住需求,基本实现拎包入住,同时项目由工业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运营管理,提供有效配套居住服务,保障入住人员的生活舒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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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镇新建产业空间楼项目正在密锣紧鼓地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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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春树花园公寓

  “个租”“团租”满足多元化租赁需求

  今年4月,市住建局发布《关于鹤山市2023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公告》,内容涵盖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准入条件、申请流程、审核管理、租金标准、退出条件等,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填补了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制度的空白。其中,在申请流程环节明确,“可以个人(家庭)名义申请,也可以单位团租的形式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针对两种申请形式,分别制定了相应的申请流程及材料要求,更好地满足个人及企业等多元化租赁需求。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不断优化完善人才安居制度体系,尽最大努力保障新市民、青年人才住房需求,助力“青鹤归巢”,为我市集聚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创造更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