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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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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鹤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

  (一)加强学习教育,提升部门法治能力

  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课活动重要内容,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高度融合起来。结合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局班子成员分别到分管领域带头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十一个坚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学习,带头学习讨论,带头报告交流,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持续组织开展学法活动,通过专题培训、专家讲法、以案释法、学法考试、庭审旁听、普法送法等形式,及时跟进学习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规标准、新法要点重点等,促使全体干部职工尊法学法用法守法,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做好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任务清单,通过网络媒体、宣传栏、演练等多形式,深入开展送法进工地、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懂常识、守常规、成常态”意识。今年以来,组织消防入户宣传、工地安全生产教育、乡镇自建房安全整治宣讲、小区防风防汛宣传等共20余次,累计参加人数10000余人次。

  (三)优化政务服务,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和审查备案制度。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清理,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关,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时效性。今年以来,提出保留意见4条,修订意见1条,新制定规范性文件1份。其中,为提高城市宜居水平,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电梯给生活带来的便利,经市政府同意,延长《鹤山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助办法》有效期至2025年5月31日;为加快我市现代化建筑产业的发展,培育具有高资质等级和整体竞争力的建筑业企业,结合我市建筑业发展实际,制定《关于促进鹤山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为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健全我市多渠道保障的住房保障体系,修订《鹤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二是规范公正严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抓好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收集整理住建系统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存在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原因,查缺补漏,整改落实,提升执法质量。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聘请5名行业骨干,对住建系统的行政执法进行监督,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全方位监督,促进阳光透明执法。

  三是深化改革事项全流程在线审批。贯彻执行江门市关于审批事项无差别服务“市内通办”“一网通办”“一窗受理”措施,将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江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进行线上办理,进一步简化施工许可申报材料,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切实提高审批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对市重点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指导、预审服务,推动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施工许可服务质量获得企业好评。

  四是严格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建筑行业质量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狠抓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2023年至今,累计检查项目1984项次,发出安全整改、停工通知书793份,约谈项目责任单位100个,移交违法违规行为10宗。

  五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完善房地产领域的风险防范和矛盾化解长效机制,全力构建“党委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商品房交付风险监测预警体系,确保发现风险隐患苗头,能够迅速对接介入、协调联动、及时处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建立重大事项决策备案制度,健全三方议事机制,形成以小区党支部为核心,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紧密参与的组织管理框架,引导小区党员业主有序参与物业服务重大事项的全过程监督,促进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建立欠薪台账,严抓项目落实工人工资专户发放制度,结合实名制管理制度,对工人工资发放不走专户或是发不足的项目予以整改、停工、移交处罚等措施,促使项目企业及时解决隐患。

  (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建立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制度,把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贯穿到住建工作全过程,坚持民主集中,完善民主决策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对会议决定事项和上级目标任务实行清单制,及时研究解决堵点难点,确保事事件件有落实有回音,严抓机关作风建设,打造实干住建队伍,保证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二、存在不足

  一是普法宣传的广度不足。目前的普法宣传多以公共宣传栏、专题宣贯会议、日常业务工作过程中面对面宣传等方式为主,围绕安全生产月、民法典宣传周、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新媒体等创新方式的应用和平时面向社会群众的互动性宣传活动开展得较少。

  二是案卷整理工作不够规范。目前案卷整理工作基本由业务承办人兼任,业务人员工作繁重琐碎,迫于业务办理的实效性,存在重业务轻案卷的现象。案卷整理归档不被重视,导致未能及时发现案卷中的问题以便查漏补缺。在案卷评查中发现个别案卷仍未整理归档,个别案卷的资料有漏填日期等问题。

  三是行政执法数据需要在多个平台录入公示,多头录入,容易导致录入信息出错。如“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在江门粤执法平台完成执法后,还需要在江门市市场智慧监管综合管理平台、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及局官方门户网站公示,既增加了工作人员的工作量,也容易导致个别平台数据出现漏录或迟录的现象,从而影响公示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全面落实宣传普及住建领域法律法规的责任,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知识讲座和学法用法宣传,大力营造住建领域良好法治环境。

  (二)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教育。推动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常态化,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执法文书档案管理,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服务意识,推动行政执法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三)落实年度法治建设任务。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分工,强化住建领域执法监管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新台阶。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