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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及其职责(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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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及其职责(2023年)

  鹤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主要任务:贯彻执行有关医疗保障经办工作的政策法规,负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业务,指导各镇(街)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财务、统计制度,编制、执行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医疗保障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和结算,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等工作;承担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日常维护、数据管理、统计分析和结果运用等工作;承担医疗保障市级统筹等相关工作,协助医疗价格拟订和动态调整等相关工作,协助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经办管理工作;配合做好药品、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标准制订和药品、医疗服务医保谈判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医保中心工作联系电话:0750-8920991,0750-8920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