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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医疗救助对象拟批准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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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列对象申请医疗救助,现将有关审核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提供事实依据和有效证明材料,可直接向乡镇(街道)或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4日

  (公示期为5日)
    乡镇(街道)举报电话:8766205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举报电话:8920980

序号

拟救助对象姓名

家庭所在村(居)

家庭人数

拟救助对象类型

拟救助金额

1

冯钊

古劳

3

支出型救助对象

8128.35


鹤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