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
桥都中国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关于2025年度鹤山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初审意见的公示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根据鹤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鹤山市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的通知》(鹤医保〔2025〕14号)的规定,鹤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组织对全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年度考核的初评工作,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1、2),欢迎社会监督,对公示初审意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鹤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6日

  通讯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0号四栋1楼医保中心服务大厅  

  邮政编码:529700

  联系电话:0750-8920921

  电子邮箱:hsylbzj@jiangmen.gov.cn

  附件:

  附件1:2025年度鹤山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初审意见表.xlsx

  附件2:2025年度鹤山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初审意见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