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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召开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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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工作,规范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合法合规使用医保基金,4月24日,市医保局联合市卫健局组织召开鹤山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工作会议,全市开展住院诊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分管医保工作的领导、医保负责同志共40多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市医保局副局长肖上文解读医保政策法规、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住院费用结算等涉及住院管理相关规定,针对近期群众反映较多的医保住院天数和限额问题,以扎实的理论和详实的数据,深度解析我市DIP按病种付费方式的背景、路径、目的和意义,消除医疗机构对DIP支付方式改革误区,强调医保部门从未出台“单次住院不超过15天”之类的限制性规定,不能将医保支付标准的“均值”变“限额”、以“医保额度到了”的理由强行要求患者出院、转院或自费住院。

  随后,会议对鹤山市2024年2月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组织学习了关于医保骗保刑事案件的相关文件,观看医保基金监管警示教育视频,传达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会议精神。

  市卫健局副局长邱来银提出工作要求。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管理的主体责任,医务人员要遵守临床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规范,做到合理诊疗,因病施治,对于患者提供的已有检查检验结果满足诊疗需要的,不得重复进行检查检验。严禁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医疗机构要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主体责任,遵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遵守医保协议管理,对违反规定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严禁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等;严禁挂床住院、分解住院、串换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等。医务人员对患者的诉求要耐心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为患者和家属解“心结”,不得曲解政策、误导群众。

  市人民医院负责人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表示此次会议强化了定点医疗机构对医保政策的理解和认识,会后将认真组织对医护人员开展医保政策培训和基金使用自查自纠,做到依法依规、合理诊疗、因病施治、优质服务,坚决杜绝对医保患者作出住院天数限制和住院费用限制的情况。

  通过此次会议,各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加深了对DIP支付政策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提高医院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在合法合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同时为参保患者提供更优质的诊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