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
桥都中国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鹤山市召开医疗救助政策改革工作会议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为确保《广东省医疗救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序平稳实施,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助力“百千万工程”落实落细,12月15日,鹤山市召开医疗救助政策改革工作会议。会议由鹤山市医保局局长吴小清主持。鹤山市副市长潘蕊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鹤山市医保局副局长叶志威解读了《鹤山市医疗救助政策改革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分析研判医疗救助政策改革风险,明确政策宣传、舆情监测、应急处置等工作措施,为医疗救助新政策平稳有序推进指明了工作方向。

  鹤山市副市长潘蕊指出,《办法》不仅进一步规范了全省医疗救助工作,也对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的待遇进行了重大调整,能够更加精准救助困难群体,实事求是确定待遇标准,确保困难群众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她强调,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办法》实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树牢“一盘棋”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全面做实做细各项工作;要精准宣传政策、强化舆情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力推动《办法》平稳落地。

  会议还对《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通过对比《办法》与我市现行医疗救助办法在救助对象、救助范围、待遇标准等多个方面的差异,让各镇(街)经办人员更加明晰政策变化,确保政策理解无误、准确传达。

  市医保局、市民政局、财政局、卫健局、政数局、红十字会、乡村振兴局等单位分管领导,各镇(街)分管领导及医疗救助业务经办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