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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灵魂砍价”的抗癌药在药店就能买了!医保同样报销!——鹤山市顺利实现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供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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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鹤山市顺利实现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供药。参保患者前往试点医院就诊,如医疗机构暂无治疗所需的“双通道”药品,可选择将电子处方外配流转至试点药店进行购药,同步享受与就诊医疗机构同等的医保报销待遇,大大减轻了参保患者特别是患重特大疾病参保患者的经济负担,在“家门口”就能买到国家医保谈判的好药、高值药、救命药。

图片资料1:参保患者在试点药店购买“双通道”药品.jpg

▲参保患者在试点药店购买“双通道”药品

  “受药品准入标准和流程、管理成本、群众需求量等因素影响,医疗机构不一定会配备或者未能及时配备全部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满足不了所有患者的用药需求。”鹤山市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说道,“过去,如果医疗机构缺药,参保群众需持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到药店自费购药,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加上受我市医疗机构诊疗水平限制,以及群众自身就医习惯影响,他们更多会选择到广州、佛山等地的三甲医院看病购药,十分不便。”

  为解决这一问题,鹤山市医疗保障局以“百千万工程”为抓手,积极推进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试点工作,确定了2家试点医院和2家试点药店,顺利完成了接口改造、平台对接、结算测试等工作,成功接入了全省统一的电子处方流转平台,打通了医保经办机构、试点医院、试点药店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了处方流转、药品购买、医保结算的全线贯通,顺利把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用药保障渠道从定点医疗机构延伸到了定点零售药店。

图片资料2:召开“双通道”管理试点药店遴选评审会议.jpg

  “双通道”管理机制的落地实施,为我市参保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的购药途径,不仅缓解了他们大额医药费用的经济负担,还免去了来回奔波购药的麻烦。现在,我市参保群众前往试点医院就诊,如医疗机构暂未配备治疗所需的“双通道”药品,可选择将电子处方外配流转至试点药店,凭患者本人已激活的“医保电子凭证”,在处方开具时间起5天内前往试点药店购药,即可实现医保联网结算,享受同样的报销额度,自己不用自费购药,大大提高了就医购药的便捷度。

  例如,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谢先生患有恶性肿瘤(化疗,含生物靶向药物、内分泌治疗),需长期服用磷酸芦可替尼片,以5mg/片的规格计算,单片价格就高达53.75元,1个月药费约1万多元。之前都是要跑到广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看病购药,再凭相关病历资料回来办理零星报销,医保范围内报销比例73%。“双通道”政策在我市落地实施后,谢先生在我市试点医院(属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看病购药,但医疗机构暂未配备所需药品,他可选择将处方外配流转至试点药店购药,同步享受与就诊医疗机构同等的医保报销待遇,医保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90%,免去他“先垫付”“来回跑”的负担。

  “截至目前,鹤山市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试点医院有鹤山市人民医院、鹤山市中医院,试点药店有国大药房鹤山康乐分店、三明医药人医便民分店。落地实施的‘双通道’管理药品有399个,药品种类既包括了一些常见慢性病用药,也有肿瘤用药和罕见病用药。”鹤山市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鹤山市医保局将持续监测谈判药品落地执行情况,强化‘双通道’试点医药机构管理,探索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更好满足群众用药需求,不断提升县域医药服务能力。”

  温馨小贴士:

  1.什么是国家医保谈判药品?

  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是指由国家集中组织谈判确定的药品,药价大幅度降低,且纳入门诊用药报销范围,叠加了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双重减负效应,群众用药负担得到有效减轻。

  2.什么是“双通道”?

  “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简单来说,纳入“双通道”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参保群众可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两种渠道购药报销。

  3.我市“双通道”管理试点医药机构有哪些?

  截至目前,我市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试点医院有鹤山市人民医院、鹤山市中医院,试点药店有国大药房鹤山康乐分店、三明医药人医便民分店,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新增。

  我市“双通道”试点医药机构联系方式

试点单位名称

地址

咨询电话

鹤山市人民医院

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9号

0750-8830706

鹤山市中医院

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24号

0750-8860178

国大药房鹤山康乐分店

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48号1层

0750-8422391

鹤山市三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人医便民分店

鹤山市沙坪人民路37号之二第1-3卡

0750-8908876

  4.在试点药店购买“双通道”药品有什么流程?

  参保群众首次购

  药的,需持相关病历资料到我市“双通道”试点医院就诊,如该医院暂未配备治疗所需的“双通道”药品,可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医师开具“双通道”药品外配电子处方,处方审核通过后统一上传至省电子处方流转中心。凭患者本人已激活的“医保电子凭证”,在处方开具时间起3天内自行选择“双通道”试点药店进行购药。药店扫描“医保电子凭证”后,系统会自动显示患者的处方药品,由药师即时审核外配处方,审核通过后即可购药,并通过医保信息系统完成“一站式”医保结算。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是非参保患者本人去试点药店购药,需提前绑定参保患者的医保“亲情账户”,购药时即可直接出示该参保患者的“医保电子凭证”,大大提高了就医购药的便捷度。

  5.“双通道”药品有哪些?

  今年3月1日起,我市执行广东省最新的“双通道”药品管理范围,药品数量共399个,包括国家医保谈判药品346个,国家医保竞价药品17个及其他药品36个,药品种类既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常见慢性病用药,也有肿瘤用药和罕见病用药。

  详细请点击链接:附件:广东省“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2023年).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