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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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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鹤山市委、鹤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鹤山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1年,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年度重点学习内容,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先后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局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专题学习会,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局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大力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

  )加强法治组织保障,强化责任担当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吴小清为组长,副局长黄顺林、肖上文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综合协调和沟通联络。对依法治市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逐项分解,责任落实到具体股室,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为依法治市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形成了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负责股室具体干的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的良好局面。

  )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干部法制认知

  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面营造法治学习日常化、日常工作法治化的学法用法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平台学习、周五机关讲坛、宪法宣传周、领导普法讲法等机会,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各类法治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了《民法典》、《社会保险法》、《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完善制度建设,严格规范执法

  我局先后制定《鹤山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鹤山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鹤山市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和《鹤山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等行政执法制度,加快执法标准细化工作,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增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确保每个执法动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认真做好咨询投诉信访事项办理

  对于群众网上留言咨询投诉信访等事项,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业务骨干认真及时办理。2021年以来共办理江门12345政府服务热线26项群众咨询,办理鹤山市政府网网民留言咨询5件,均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办结。落实专人办理信访件,认真接待上访咨询群众,未发生因信访解决不及时造成的社会治安事件。

  )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提升医保政策宣传效果

  为大力宣传推广使用医保电子凭证,今年10月,我局联合第三方服务公司到各个镇(街)开展医保电子凭证激活集中培训和宣传,对各村(社区)医保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到大型企业开展现场宣传。同时,我局发函到市卫健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协调,请其协助做好医保电子凭证宣传推广工作。

  今年11月,我局联合鹤山市沙坪街道东升社区在鹤山电信广场举办医保法规政策现场宣传咨询活动,为群众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政策等,强化参保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医疗保险的良好氛围。

  除了现场宣传以外,我局还创新多种宣传方式,提升医保政策宣传效果。一是在印制宣传单张、海报、折页、广告纸巾雨伞等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与鹤山融媒体中心合作推出“关注医保,保障你我”为主题的宣传节目,通过电台、电视台、“鹤山发布”“鹤山融媒”微信公众号以及“最鹤山”等,以动漫、广告、“叹早茶”医保政策广播场、“民生在线”广播节目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全天候宣传医保政策,让医保政策听得到、看得见。二是制作《一码在手,医保无忧》、《严打骗保》、《医疗保险待遇》等系列宣传视频短片。宣传短剧使用本地演员、在群众身边的医院、公园等场所拍摄,题材生活化、接地气,将复杂难懂的书面医保政策讲清讲透,得到群众好评。三是组建医保工作党员先锋队,发动定点医药机构、基层服务中心的党员义工,开展医保宣传“五进”活动,共同做好医保政策宣传。目前医保工作党员先锋队已有党员559人。全面提升医保宣传工作的覆盖率,营造“医保在身边”的良好社会氛围。
    (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执法和宣传,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我局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持之以恒强化医保基金监管。首先是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对定点医药机构医药服务行为的有效监管;其次是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同时探索“大数据、信息化、智能化”的方式方法,提高基金监管效率,堵塞制度漏洞,切实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

  1.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行动。今年以来,我局以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为重点,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联合市卫健局、社保局、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合检查、专项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法,加大协议管理力度,聘请专家和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监管,先后开展12次专项检查,通过中公网智能审核系统,结合大病保险驻院代表日常住院探访核查,开展月度审核扣费9次。共核定医疗机构存在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收费等违规问题900多例,共扣违规费用6.88万元,其中专项检查共扣违规费用3.51万元,月度审核共扣违规费用3.37万元。

  2.加大打击欺诈骗保的宣传力度。一是通过定点医药机构集中宣传。累计向全市24家定点医疗机构、120多家定点零售药店派发了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海报800多份、宣传折页15000多份。通过LED屏播放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标语,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打击欺诈骗保工作。二是做好线上网站宣传工作。通过鹤山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平台,组织开展基本医保筹资和待遇政策、城乡居民参保流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医保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读。同时,设置打击欺诈骗保专题网页,全面刊登国家、省、市打击欺诈骗保政策,并对政策进行解读;宣传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办法,畅通举报渠道。三是制作通俗易懂的打击欺诈骗保动画片微视频,深入浅出、寓教于乐。此外,还通过日常检查、走访调研等方式,向广大医药从业人员广泛宣传,扩大宣传面。

  3.为加强我市医保基金监管,我局开发了江门首创的两个医保信息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基金监管的整体水平和工作效率。一是城乡居民医保精准参保系统,该系统实现对基金征收等环节的精细化管理,重点针对未参保人员和已参保未缴费人员发送短信提醒通知,同时,让各镇(街)人社所及时了解辖区人员参保信息,对未参保人员补录数据并通知其进行参保缴费,进一步增强了医保基金筹资能力;通过特殊人群模块精准识别人员身份,让贫困人员及时享受待遇、脱贫人员及时“清退”,从而减少医保基金流失;二是药品采购监管平台建设,该系统将实现对药品采购、配送、使用、结算、支付等环节的全方位监控,同时设置药品比价功能以及逾期回款预警机制,有效地加强了对药品价格的监管,让价格更加“阳光、透明”。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对照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我局法治工作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知不够,对依法治市工作重视不到位;二是对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还不够深入,部分参保人对医保政策的了解掌握还不够透彻;三是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检查执法力度还有待加强。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局是2019年新成立的部门,组成人员来自多个单位,思想认识的统一有一定过程,且医保局人员编制比较少,多是身兼数职,难以安排人员深入宣传医保政策,执法力量也很薄弱,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管力度随之减弱。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医保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加强对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纳入党组议事安排,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定程序,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三是依法全面履行医保局各项职能,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通过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等,确保推进法治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五是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创文和参保宣传等活动,深入社区基层向市民群众宣传解读医保政策法规。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2022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列入目标管理,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结合“八五普法”教育、“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和“法律六进”活动,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要认真总结法制宣传工作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制定好今后加强法制宣传工作的措施。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监管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法制培训和讲座制度,充分利用党支部学习、业务学习、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等契机,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与医疗保障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围绕专项行动,加大宣传力度。围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专项行动成果的曝光力度,积极推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四)继续加大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力度。增强做好政策解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利用图表、视频、动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政策解读的工作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引导预期,提升医保部门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鹤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