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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学习宣传贯彻《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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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文明观念、促进养成文明行为、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市医保局组织开展《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让文明“软实力”成为高质量发展“硬支撑”。

  一是集中学习“给力”。召开《条例》专题学习会,详细学习《条例》的总则、文明行为规范、促进与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等重点条款,深入学习《条例》的出台过程、自身特点、重要意义,并号召全局上下争当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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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宣传解读“发力”。依托局广告机、微信工作群等载体,播放《条例》宣传海报、转发《条例》解读文章,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的同时,也进一步加深了干部职工对《条例》的理解和掌握,成为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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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贯彻落实“用力”。重点抓好《条例》的组织实施,组织干部职工走进小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走上街头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倡导垃圾分类、绿色环保等科学文明生活方式,促进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条例》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