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严控高值医用耗材和大型仪器设备不合理使用,推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落实落细,9月2日-4日,市医疗保障局组织联合调研检查组前往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宅梧镇中心卫生院、共和镇卫生院、址山镇卫生院等6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为期3天的专项检查暨专题调研工作。
本次调研检查采取现场检查、交流座谈两种形式进行。
现场检查期间,调研检查组通过随机抽查病历、查阅药品采购票据资料、查看采购平台使用情况等方式,重点检查了各定点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和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以及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落实情况,深入了解研究了各定点医疗机构内部使用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管理系统,为下一步鹤山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监管平台建设的系统对接作好准备。
座谈会上,调研检查组认真听取了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对于集采药品采购使用进度、配送周期、回款时间等相关情况的汇报,及时反馈了在现场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就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研讨。
调研检查组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在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并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时按量完成集采药品采购和使用目标任务;二是要加大对药品集采政策宣传和培训,完善相关激励措施,鼓励医生在诊疗过程中优先使用中选药品;三是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回款,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交流,禁止变相拖延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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