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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构职能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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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鹤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主要职责

(一)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三)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产监督职权。

(五)负责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

(六)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负责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认证、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考评工作。

(九)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十)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情况。

(十一)负责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违法案件,负责有关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注册安全主任制度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十三)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技术示范和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和江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负责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依法组织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职责分工,拟定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有关执法规范和标准;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及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访、财务、行政、后勤等工作。

负责人:李宝琴    电话:8895233 

 

(二)监管一股

    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的安全审查;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成品油经营企业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的安全审查

股长:陈永安    电话:8880082

 

(三)监管二股

    负责工矿商贸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事项的审查,专家组、市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办理申办《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审查发放

股长:李云武    电话:8880083

 

(四)执法检查股(执法检查大队)

    指导、监督、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动态巡查,负责对举报、移送或上级交办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进行查处

股长:李倩盈    电话:8801290

 

(五)职业健康监管股

    负责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依法组织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职责分工,拟定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有关执法规范和标准;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及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股长:梁富强    电话:8881982

单位地址

鹤山市沙坪街道旭日86

邮政编码

529700

公开(监督)电话

8895233、12315  

传真

8880081

E-mail

heshanajj@126.com

网站地址

http://www.hsaqjd.gov.cn/index.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