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我市“厂中厂”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推动我市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6月5日下午,市安委办、市消安委办组织召开了鹤山市“厂中厂”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宣传动员工作会议。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温伟军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全市“厂中厂”企业业主方以及经营企业共计36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组织观看了鹤山市“厂中厂”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宣传片,通报了全市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从“厂中厂”是什么、要整治什么的角度出发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我市“厂中厂”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以及消防整治规范。

温伟军同志强调,落实“厂中厂”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做到“3个有”。一是经营管理有“责”,“厂中厂”业主方以及企业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七项职责,落实“厂中厂”企业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二是企业安全有“距”,“厂中厂”物业管理方、企业经营者必须加强对自身风险管控,严禁企业违章搭建,确保留有畅通的安全出口和足距的消防通道;三是监管执法有“力”,安全监管部门要有风险意识,积极开展“厂中厂”企业帮扶服务的同时要加大行政执法震慑力度。
要严格落实“厂中厂”专项整治工作“4规范5查”:规范“厂中厂”租承双方安全管理职责,规范危险作业审批,规范承租方(或承包方)安全管理,规范“厂中厂”功能区间和消防安全管理;查“厂中厂”出租方、承租方(或承包方)的资质、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合法经营,查违规使用“厂中厂”的厂房或仓库,查“厂中厂”不同安全风险及要求场所混乱布置,查“厂中厂”违章搭建,查“厂中厂”企业用电安全管理。

会议还对鹤山市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了动员部署,并由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张定文向参会人员讲授了一堂主题为“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课,助力企业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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