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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开展“厂中厂”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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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厂中厂”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鹤山市从今年四月份开始实施“厂中厂”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近日,鹤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国伟深入到全市的“厂中厂”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调研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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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组重点聚焦厂房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是否履行到位、出租方是否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危险作业现场管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等情况。要求相关负责人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现场提出的问题隐患进行彻底整改,督促企业全面推进“厂中厂”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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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检查中,胡国伟常委强调,“厂中厂”与其它企业生产现场相比,人员成分、生产环境、生产资料等更为复杂,管理更加困难。企业要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落实重点时段负责人值班带班制度,用实际行动带动企业上下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承租方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职责,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出租方更要落实统一协调管理职责,让整个厂区建立有序安全的运行体系。相关责任部门要研究制定全市“厂中厂”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层层压实各方工作责任,健全事故防范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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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厂中厂”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纳入到鹤山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的重点部署工作,鹤山市将通过摸清全市“厂中厂”基本情况、规范“厂中厂”租承双方安全管理职责、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承诺书,规范危险作业审批、规范承租(包)方安全管理、规范“厂中厂”功能区间和消防安全管理、与企业打造整治示范点等举措,推动全市89个出租主体、289个“厂中厂”企业实施对标整治,并形成“厂中厂“管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