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挂牌督办江门市化工安全隐患问题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落实好危化品企业现场管理责任,督促注册安全工程师在岗履职,持续提升鹤山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鹤山市应急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危化品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在岗履职专项整治通知》,决定从3月2日起开展为期一年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以下简称“注安师”)在岗履职专项整治工作。
本次整治分为三个阶段实施。3月2日-3月15日为企业自查阶段,企业对注安师在岗履职情况先进行自查,对查出的问题先自行整改;3月15日起为每天随机抽查阶段,市应急管理局将使用“一键通”软件对企业(不少于5家)的注安师进行视频点名;4月1日起为执法检查阶段,市应急管理局将对企业整治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和专项督查,对未整治到位的企业将依法处理。
本次整治工作要求企业充分落实好注安师在企业的现场管理责任,明确注安师需要履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管理人员的七项职责,提高注安师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岗位责任心,确保注安师到岗率为100%。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我市危化品企业将进一步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升安全保障能力。鹤山市应急管理局将继续落实好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挂牌督办江门市化工安全隐患问题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