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以及《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21〕129号)《鹤山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鹤府办函〔2021〕33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局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录。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鹤山市信访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之日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鹤山市信访局门户网站
【监督渠道】鹤山市信访局电话、书面来信
网址:http://www.heshan.gov.cn/gzjg/sfbm/hssxfj/
通讯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东升路66号
电话:0750—8888682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单位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1 | 政府 信息 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办公室 | |
2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办公室 | ||
3 | 组织 机构 | 领导 分工 | 市信访局领导姓名、职务、分工、照片等信息 | 办公室 | |
4 | 机构 职能 | 市信访局主要职能 | 办公室 | ||
5 | 内设 机构 | 市信访局内设机构、职责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 | 办公室 | ||
6 | 部门预决算 | 部门 预算 | 市信访局年度财政预算信息 | 办公室 | |
7 | 部门 决算 | 市信访局年度财政决算信息 | 办公室 | ||
8 | 工作 动态 | 通知 公告 | 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接访情况安排计划表 | 网信办信 和接访股 | |
9 | 工作 动态 | 本单位政务要闻、工作动态等信息 | 办公室 及相关股室 | ||
10 | 其他 | 政策 法规 | 信访条例及法律法规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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