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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信访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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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普法目标

具体举措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3.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

4.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5.深入学习宣传《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全体公民

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提升政府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1.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和“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全国普法办和省、市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让民法典走进群众心中。

2.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行业宣传日(周、月)、法律法规颁布施行纪念日等时间节点,持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3.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对《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力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修养。

突出学习宣传与本系统、本部门职责相关的行业性、专业性法律法规,以及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与行政行为密切相关的程序性法律法规。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增强工作人员法律业务素质,提升政府机构管理与服务水平。

1.健全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治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治度,推进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经常化。

2.通过组织专题培训、旁听庭审、开展法律业务知识竞赛、邀请法律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强化法治学习。

3.组织发动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将考试结果纳入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

个性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普法目标

具体举措

重点宣传《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等与信访接待、投诉处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信访维稳事项“马上办”工作指引。

信访群众

引导群众采取合法途径依法反映诉求,提高社会公众依法维权意识。

1.在接待群众来访及处理来信、网信、复查复核事项过程中,积极向群众宣传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在接访大厅设置法律宣传单张,在LED屏滚动播放信访相关法律法规。

3.发挥驻点律师信访法律普法作用,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做好涉法涉诉事项的甄别分流工作。

4.到镇、社区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同时利用创文入户的契机,直接面对面向群众宣传信访相关工作法规,引导群众采取合法途径依法反映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