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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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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推动卫生健康系统工作高质量发展,如期完成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协助局党组中心组开展每季度学法工作。主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立法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制定有关工作制度。制定了《鹤山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普法工作要点》和《鹤山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根据《江门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制定了《鹤山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制定了《鹤山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贯彻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法依规受理许可。根据卫生行政许可发放管理及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的相关规定,截至目前,共受理符合申请资格的申请资料807份,其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486份,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27 份,医疗机构卫生许可申请 294份。受理后的申报资料按规定时限转相关科室承办,对批准的申请及时完成卫生许可证制证工作,并通知申请人领取。今年发放卫生许可782份。其中公共场所464份,供水单位25 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71份;《放射诊疗许可证》37份;《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10份,个体诊所备案75 份。为把卫生行政许可工作做得更好更完善更便民,业务科室与市行政服务中心共同积极创新,开通视频在线审核申报材料,避免群众两头跑,使受理与发证工作更加快捷方便,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重点做好起草或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等“一事一议”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自查和问题清理工作。

  (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根据《鹤山市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局对《鹤山市老年人优待办法》从制定主体、程序和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评估,该办法制定主体适合,程序符合规定,依据明确,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相抵触。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加强公共场所日常监管。本年度共出动监督人数962人次,监督经营单位323家次,对存在卫生问题的单位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130份,并督促整改落实。二是加强对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开展卫生监督检查。今年,市卫生监督所出动执法人员208人次,依法对全市78家供水单位进行全覆盖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发出了卫生监督意见书36份,对1家出厂水水质不符合标准的集中式供水单位作出警告处罚。三是加强对全市托育机构的卫生与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托育机构的安全生产及消防隐患、注册登记、人员资质配备、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卫生保健等方面情况。今年以来,共检托育机构43家次,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41份,对11家不符合《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托育机构作出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对2家逾期不改的托育机构责令停业整顿。四是加强对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防控的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各学校是否建立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是否落实学生晨检制度等情况。今年以来,共抽查中小学校25所,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25份,派发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控宣传资料100份。五是加强对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消毒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质量控制、产品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及产品标签说明书规范性等方面内容,严厉查处消毒产品的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检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24家次,消毒产品经营单位15家次,处理消毒产品投诉案件2宗。六是开展职业卫生联合巡查工作。今年以来,开展职业卫生联合巡查共163次,共检查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163家,参与处理职业卫生投诉举报6宗,发出责令限期整改的《卫生监督意见书》163份,对18家存在职业卫生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其中警告16宗,一般程序处罚2宗,罚款金额10万元。七是加强放射卫生监督。重点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放射卫生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档案,定期开展职业健康体检等工作,确保了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不受损害。八是按时完成“双随机、一公开” 专项监督抽检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所有单位的“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监督完成率为100%、任务完成率为100%。九是强化监督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25宗,其中当场警告处罚111宗,立案处罚14宗,移送法院强制执行0宗,罚没款合计57.07万元。通过“以案促管”工作,极大震慑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达到了以立案促进监管成效、以处罚促进行为规范的效果。十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组织两名行政执法监督员对两家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日常监督检查进行了全程监督,保障了执法过程的公平公正,促进了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十一开展鹤山市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办结的卫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案卷进行了自查。在规定的查评时间内,市卫生监督所实施行政执法工作已办结的案件数量共487宗,其中“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104宗,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共11宗(合计罚款26.3408万元),警告处罚53宗,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共319宗。

  (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是根据江门市普法办和鹤山市普法办的要求,制定了《2023年鹤山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和《2023年鹤山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并进行网上公示。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市司法局组织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学习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等课程内容,使行政执法人员加强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了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三是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培训。我局邀请律师开展《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法律讲座,局各股室、各医疗卫生单位约1500人参加了法律讲座,律师普及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刑事诉讼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条款,并剖析讲解最高人民检察院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追责典型案例。四是协助做好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线上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五是开展鹤山市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各类国家法律以及与工作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积极参加年度全市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率先垂范作用,形成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风气。

  (七)开展法治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借助“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献血者日”“一元爱心日”等各类主题宣传日,深入广场、社区等人群聚集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过悬挂宣传主题横幅、张贴宣传海报、派发宣传资料和宣传礼品以及设立现场咨询台等方式向市民群众宣传结核病防治、预防手足口病等健康知识,普及《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等与群众切身相关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

  二、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一规划两纲要”,定期组织党组会议听取法治工作情况,研究法治工作部署。

  (二)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鹤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高行政决策水平。持续完善卫生健康系统法律顾问制度,不断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的合法性审查作用。

  (三)依法全面履行卫生健康监督职能。扎实开展卫生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和常态化监督执法。按时完成“双随机、一公开” 专项监督抽检工作。

  (四)压实学法普法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主动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民法典》《立法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在卫生监督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扎实做好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宣传工作及“八五”普法中期评估。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黑医美”等现象隐蔽性强,执法人员难以取证。个别生活美容场所私自或邀请外市医美机构的人员开展医疗美容活动,如注射“瘦脸针”等,且多数都采取预约开展,将地点设在场地相对隐蔽的酒店、居民住宅、出租屋等,或通过采取诊疗场所与接诊场所分开、药品与诊疗场所分开等手段躲避执法,给查处工作带来了难度,事后现场清理干净,执法人员不易及时获取线索,难以取证,以至于在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方面处于被动局面。

  (二)部分乡村卫生站医生法律意识较淡薄。部分乡村卫生站乡村医生年龄较大,接受能力不足,同时还要兼顾任务繁多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此外,部分乡村医生思想守旧,法律意识淡薄,容易造成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部门联动,进一步规范监督对象及其行为,提高卫生安全系数。

  2.高质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各行业的不同特性,开展各种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经营单位日常容易出现卫生问题的环节进行专门监督检查,以此促进经营单位卫生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3.加强“以案促管”工作,提高案件质量。案件将以量为重,到以质为先的方向转变。多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多开展对案宗的分析与评查,通过相互讨论交流,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

  4.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重大行政执法案卷法制审核。

  5.继续做好上级委托事项承接和赋权镇街事项落实等工作。

  6.继续加强卫生健康领域普法宣传工作。进一步深入各场所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法治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