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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有关规定,我局依法将2025年度医疗废物产生量及处置情况统计表予以公示。
附件:2025年度医疗废物产生量及处置情况统计表【单位:kg】.xlsx
鹤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6月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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