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鹤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恢复实施护士执业证书核发审批事项的通知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各医疗机构、鹤山市护理学会:

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恢复实施护士执业证书核发事项的通知》(粤卫函[2018]1021号)要求,从201891日开始,我局恢复实施护士执业证书核发审批事项。鹤山市护理学会停止受理护士执业证书核发审批事项的各项工作。我局与鹤山市护理学会20161226日签订的《关于委托、承接护士执业注册工作协议书》自动终止。

鹤山市护士执业证书核发审批办理机构:鹤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地址:鹤山市人民南路18号,联系人:黄彩霞,联系电话:8938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