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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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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7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实施了《鹤山市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7年版)》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4.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5.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6.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7.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8.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9.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10.没有必要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或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市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鹤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0750-8880321(市编办)

来信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0号2号楼

     鹤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督检查股

电子邮箱:HSBWBHESHAN.GOV.CN

                            鹤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3月30日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



鹤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
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

我局现有行政许可事项11大项45小项,包括单采血浆站许可证审核、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放射诊疗许可等,均已纳入《鹤山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版)》和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全年行政许可申请共 1179件、受理1179件、办结1179 件,均已按时办结。

(二)依法实施情况。

我局根据《行政许可法》及卫生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对照相关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行政审批事项的权限、程序、环节、条件,按照申请、受理、审查、期限等有关方面的具体规定,按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确保依法行政。对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等情况予以统一规范,完成编制“1+3”清单工作,规范了我局权责清单、审批清单、监管清单,行政权力更加公开透明运行。

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我局根据“三定”方案,进一步理顺了审批权限、审核上报、窗口管理和印章使用等重点环节的管理,改进工作方式,简化行政程序。规范审批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人,并督促市卫监所将办件信息及时、如实、规范录入相关信息系统。

同时,进一步推广网上审批,方便群众办事。将行政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审批程序、审批承诺时限、审批结果、表格下载等内容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网上办事大厅的知晓率、使用率,鼓励并指导群众进行网上办事申请,尽量让群众少跑腿,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

(三)公开公示情况。

我局按照《关于做好鹤山市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梳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公开公示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方式、范围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实施和结果的情况。

(四)推行标准化情况。我局对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放射诊疗等各行政许可事项的网上《办事指南》进行完善订正,通过办证指南规范各项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审批流程、实施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促进服务标准化体系形成。我局还按文件要求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情况。

(五)监督管理情况。

我局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为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是以抓好行政审批工作为切入口,狠抓机关人员素质的提高。通过培训和教育,牢固树立了“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大大增强,精神面貌、敬业精神有了极大提高。二是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规范工作程序。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对于资料齐全,可以即时办理的给予即时办结;对需要调查核实的,做好材料的初审,一次性告知,承诺工作时限。对因各种无法按时办结的,工作人员做好延办原因解释说明。三是对在工作过程中由于不作为或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将追究责任,从制度上规范和约束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一步促进了我局的行政审批工作

(六)实施效果情况。

2017年在实施行政许可的过程中,我局坚持严格管理、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及时受理,按时办结,认真完成了各项行政许可审批工作,达到设立行政许可时预期效果。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以来,通过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极大方便行政许可相对人、有效提高审批效率,群众满意度大大提高。至今没有收到有关许可工作的投诉。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对从事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力度不够;二是网上申报、网上审批推行力度待加强,群众知晓率低。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1、加强对从事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进行重点培训,全面提高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努力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2、进一步优化网上审批,推行网上审批,使审批工作达到快速、准确、高效。同时,要切实提高进驻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更好地服务群众。

3、建议加强部门之间的工作沟通,规范审批行为,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贯彻实施行政审批制度、程序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实施行政审批的各项制度,使行政审批行为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鹤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盖章)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