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卫生健康局对某金属制品生产企业进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时发现该生产经营场所内存在化学毒物、噪声、粉尘、高温等职业危害因素,生产经营场所内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共23人,现场抽查了10名劳动者均未能出示上岗前或在岗期间职业健康体检资料。经调查,该10名劳动者于2023年3月入职后,未经职业健康体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市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依法对该用人单位安排未经职业健康体检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违法事实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5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下一阶段,市卫生健康局将结合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行动加大职业病防治的监督巡查力度,以罚促管,严厉查处职业卫生的违法行为!同时做好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增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为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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