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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局开展《生物安全法》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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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4日,市卫生健康局举办了《生物安全法》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培训班,培训邀请了市卫健康局法律顾问李嘉杰律师主讲,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市卫生健康局中层以上干部,共约90参加了培训。培训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讲解了立法的背景和历程、立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明确了各医疗机构在《生物安全法》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方面主体责任和法律责任,帮助卫生健康系统提高检验和医保、财务等工作管理能力,有效防范生物安全、医疗保障基金等方面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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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时贵副局长提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生物安全和医保基金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全面依法管理;二是要切实履职,健全完善生物安全管理和医保基金使用相关制度,规范内部管理;三是以点带面,全面开展好卫生健康领域的法律法规学习与运用,实施依法依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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