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鹤山市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
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为扎实推进2017年创文工作,根据《关于印发<鹤山市2017年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意见>的通知》(鹤创文发〔2017〕5号)要求,制定《鹤山市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鹤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鹤山市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创建广东省
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鹤山市2017年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意见>的通知》(鹤创文发〔2017〕5号)的精神,对照《鹤山市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2017年)》、《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负面清单》,结合我市卫生计生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严格按照市创文办关于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创建工作,认真分析指标任务,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强化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的目标任务。
二、重点工作
根据《鹤山市2017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意见》确定的提高城市管理实效、推动城乡一体建设、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等三项重点工作涉及卫生计生工作的内容,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着重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项目的实施:
(一)积极开展学习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结合卫生计生行业干部队伍特点,继续深入开展信念教育、道德教育、宗旨教育、诚信教育和业务学习,着力提高卫生计生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加强理想信念建设。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和安排,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理论体系的学习和实践,切实把全系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各项理论体系中。二是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通过理论研讨、读书竞赛、多媒体教学等形式开展服务理念教育,倡导诚实守信、乐于奉献的行业新风尚。三是开展廉洁自律教育。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深入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针对领导干部、关键岗位和医务人员等不同对象开展不同内容和形式的岗位廉政教育。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加强对窗口服务人员的经常性文明用语、文明行为、礼貌待人等培训,进一步规范服务。四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通过“走出去”与“请进来”的方式,积极为干部职工创造学习机会,组织学习相关医学、经济、科技等方面的知识,了解当代最新科技动态,提高综合协调能力和业务工作水平,着力培养一批业务精良、知识全面的卫生计生优秀人才。
(二)大力宣传核心价值观,实施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一是深入开展核心价值观个性化宣传,打造综合性核心价值观宣传阵地。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医院活动,精心打造卫生计生行业示范点。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开辟专门的宣传阵地,通过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刊登刊播核心价值观事迹材料,在医院内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张贴悬挂核心价值观宣传标语和口号。二是开展卫生计生系统“核心价值观,你我齐践行”主题活动,全方位打造我市卫生计生服务品牌,全面提升卫生计生单位的服务质量。三是在民族传统节日、现代重要节庆日和卫生行业性节日期间,积极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在广大医疗行业从业人员中开展群众性纪念活动、民俗娱乐和经典诵读等活动。四是积极参与市举办的身边好人、最美人物、南粤楷模、凡人善举等学习宣传活动,对符合评选条件的优秀职工要积极举荐。
(三)强化卫生监督执法,提高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服务水平。一是以查处非法行医行为、取缔行医黑点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创建文明城市”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成立专门领导小组,以全市民营诊所、卫生站、非法行医场所为对象,集中打击医疗卫生领域非法行医、无证“黑诊所”,加强民营诊所诚信守法经营建设,进一步规范诊所、卫生站管理,努力实现我市医疗卫生环境明显好转。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完成有关普法规划任务,加强医疗卫生计生行业法制宣传,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引导医疗行业从业人员及全体市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三是加强医疗卫生行业诚信制度化建设。在执法监督过程中,完善打击假冒伪劣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加大对失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四是关注青少年儿童成长环境,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创建文明城市”专项执法行动。定期对全市中小学校校园周边娱乐场所开展卫生监督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消除有关经营行为对我市教学秩序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造成的影响。
(四)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年内出台我市相应的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方案,进一步优化全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医疗卫生综合服务可及性和能力。二是持续有效地统筹做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工作。明确责任领导,落实责任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确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纳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工作有序推进,到2017年底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定点机构。三是制定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确保2017年底每千名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让城乡市民享受到更多卫生计生服务惠民政策。
(五)不断巩固创卫成果,持续改善市民周边生活环境。一是进一步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水平,继续保持好我市“广东省卫生城市”称号。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卫生镇(村)活动,切实改善农村环境环境卫生。2017年,力争古劳镇和址山镇要创建成广东省卫生镇,全市各镇(街)要创建85条省和江门市卫生村。三是加大农村改厕的力度,发动群众新建(改建)三格化粪池卫生户厕。四是继续做好灭蚊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预防登革热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大力开展除“四害”巩固达标活动。五是继续落实“三个一”环境卫生制度,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进一步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发动干部群众开展卫生清洁大行动,清理卫生死角,清除“四害”孳生地,进一步净化、美化环境,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六)扎实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一是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示范岗等创建活动和争做最佳医师、优秀护士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打造团结务实、创新奋进的卫生计生团队。二是充分发挥妇、团、工会等组织作用,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扶贫帮困、慈善捐助、支教助学、义务献血、捐赠器官、义演义诊、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活动。三是开展卫生计生系统网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壮大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四是积极倡导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资源节约我先行”、“绿色环保文明从我做起”等实践活动,倡导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开展创建节约型医院等活动,积极倡导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引导公民树立生态文明意识,培育勤俭节约风尚。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查找短板,巩固提升(2017年2月至3月)。制定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创文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完成时间节点,落实工作倒逼机制。各股室、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按照“各负其责、务实有效”的原则,对照《鹤山市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见附件),坚持各项创文任务常态化推进。重点对照本股室、本单位 2016 年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第二阶段:强化措施,全面创建(2017 年3月至9月)。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攻坚克难,紧跟市创文工作步伐,促进全市文明素质整体提升。高标准、严要求完成见证材料的收集、整理,5月第一次向市创文办递交创文见证材料,9月完成整理工作,全面完成市创文办下达的任务目标。
第三阶段:全力冲刺,检查验收(2017年10月至12月)。市创文指挥部开展全面督查、严格考核。各股室、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根据检查反馈意见进行落实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力争创建工作全面达标,确保2017年底前顺利通过广东省文明城市测评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强化领导。2017年是我市获得“广东省文明城市”称号的决战之年,各股室、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务必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必须要统一思想,强化领导,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做到亲自抓、主动抓,与日常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验收。各股室、各单位要安排专职人员要具体抓,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主题活动,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有成效。
(二)广泛宣传,形成共识。各股室、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创文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橱窗墙报、板报向单位干部职工、广大市民宣传创文明工作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形成创建共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报道好各自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并对不文明行为予以曝光。
(三)突出重点,攻破难点。各股室、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根据各自创文工作任务和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攻破工作难点,认真开展查漏补缺工作,明确差距和不足,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提升创文工作水平。
附件:鹤山市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
附件
鹤山市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
| 测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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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测评内容
|
测评标准
|
测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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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市领导/牵头单位
|
分管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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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股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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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列入创文工作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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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Ⅰ-1理想信念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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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
Ⅲ-1干部群众全面深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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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挥县(市)党委中心组带学促学作用,纳入党校培训教学内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学习,完善督查考核办法;(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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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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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文娟/宣传部
|
林军青
|
人事与宣教股、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
|
| 3)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的学习,专题学习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 (1分)
|
林军青
|
人事与宣教股、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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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Ⅱ-2学习宣传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
Ⅲ-2加强宣传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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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入开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宣传教育,引导人们深刻认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内在联系和实践要求;(0.8分)
|
材料审核
|
招文娟/宣传部
|
林军青
|
人事与宣教股、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
|
|
| 2)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0.8分)
|
林军青
|
人事与宣教股、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
|
|||||
| Ⅱ-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
|
Ⅲ-3学习教育和主题实践系统化长期化
|
1)坚持不懈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坚定干部群众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0.8分)
|
材料审核
|
招文娟/宣传部
|
林军青
|
人事与宣教股、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
|
|
| 2)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广泛开展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中国道路宣传教育,汇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强大力量。(0.8分)
|
林军青
|
人事与宣教股、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
|
|||||
| Ⅱ-4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Ⅲ-4深化推广普及
|
3)在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采取张贴悬挂、刊登刊播等方式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0.8分)
|
3)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
|
招文娟/宣传部
|
林军青
|
人事与宣教股、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
是
|
|
| Ⅲ-5融入日常生活
|
3)在各领域大力开展“核心价值观,你我齐践行”主题活动;(0.8分)
|
3)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
林军青
|
人事与宣教股、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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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Ⅲ-6发挥榜样作用
|
2)开展身边好人、最美人物、南粤楷模、凡人善举等学习宣传活动;(0.6分)
|
2)材料审核
|
林军青
|
人事与宣教股、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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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Ⅲ-7加强文化培育
|
4)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利用民族传统节日和现代重要节庆日、纪念日,开展群众性纪念活动和民俗娱乐、经典诵读等活动。(0.8分)
|
4)材料审核
|
林军青
|
人事与宣教股、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
|
|||
| 测评项目
|
指标名称
|
测评内容
|
测评标准
|
测评方法
|
分管市领导/牵头单位
|
分管局领导
|
责任股室(单位)
|
是否列入创文工作负面清单
|
| Ⅰ-2文明风尚建设
|
Ⅱ-6弘扬法治精神
|
Ⅲ-11全民普法教育
|
1)完成普法规划任务,引导全体人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0.8分)
|
材料审核、问卷调查
|
施国亨/司法局
|
林军青
|
综合监督与行政审批服务股
|
|
|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GE;80%。(0.7分)
|
林军青
|
综合监督与行政审批服务股、市卫生监督所
|
|
|||||
| Ⅱ-7社风民风建设
|
Ⅲ-13诚信建设制度化
|
1)贯彻《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和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在重点领域建立起信用记录,建设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的平台;(0.8分)
|
1)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2)材料审核
|
李勇战/发改局
|
林军青
|
综合监督与行政审批服务股
|
|
|
| 2)依法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开展失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形成打击假冒伪劣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0.8分)
|
林军青
|
综合监督与行政审批服务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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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Ⅲ-14“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
2)在各类媒体以及公共场所持续刊播公益广告,主要公共场所公益广告发布数量&GE;广告总数的30%。(1分)
|
2)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
|
招文娟/宣传部
|
林军青
|
人事与宣教股、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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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Ⅲ-15社会责任意识
|
1)人际关系融洽,公共场所礼让互助,友善对待外来人员;(0.8分)
|
1)实地考察2)材料审核
|
招文娟/宣传部
|
林军青
|
人事与宣教股、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
|
||
| 2)开展扶贫帮困、慈善捐助、支教助学、义务献血、捐赠器官、义演义诊、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活动。(0.8分)
|
林军青、叶志威
|
人事与宣教股牵头、医政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配合
|
|
|||||
| Ⅱ-8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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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20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
4)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常态化、效果实; (0.5分)
|
4)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
|
招文娟/文广新局
|
林军青
|
综合监督与行政审批服务股、市卫生监督所
|
是
|
|
| Ⅱ-9网上精神文明建设
|
Ⅲ-21网络文明传播
|
1)开展网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壮大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0.8分)
|
材料审核
|
招文娟/宣传部
|
林军青
|
人事与宣教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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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Ⅰ-3经济民生建设
|
Ⅱ-11基本公共服务保障
|
Ⅲ-25市政公用设施
|
5)加强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定期监测、检测本行政区域内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0.8分)
|
5)材料审核
|
李健中/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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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时贵、林军青
|
疾病预防控制股牵头、市疾控中心、综合监督与行政审批服务股配合
|
是
|
| Ⅱ-12基本公共服务保障
|
Ⅲ-28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
1)贯彻《广东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制定本地区具体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0.8分)
|
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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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嘉琪/卫计局
|
叶志威、郭时贵
|
医政股牵头、规划与财务股配合
|
是
|
|
|
2)&GE;95%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每千名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GE;0.83人。(0.7分)
|
叶志威、郭时贵
|
医政股牵头、疾病预防控制股配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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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测评项目
|
指标名称
|
测评内容
|
测评标准
|
测评方法
|
分管市领导/牵头单位
|
分管局领导
|
责任股室(单位)
|
是否列入创文工作负面清单
|
| Ⅰ-4社会环境建设
|
Ⅱ-15社会治安状况
|
Ⅲ-35治安管理
|
4)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艾滋病等重点人群管理符合要求。(0.5分)
|
4)材料审核
|
吴健明/公安局
|
郭时贵
|
疾病预防控制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
|
| Ⅱ-16城乡环境面貌
|
Ⅲ-36环境卫生清洁行动
|
1)对城市中心区域、城乡结合部和乡镇村居的环境卫生实行全域治理,农贸市场、餐饮小店、垃圾站点、棚户区以及公路、铁路、江河湖渠沿边沿线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盲区;(1分)
|
1)实地考察
|
李健中/城管局
|
林军青
|
爱国卫生工作股
|
是
|
|
| Ⅱ-17公共服务质量
|
Ⅲ-38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
|
1)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0.6分)
|
实地考察、问卷调查
|
钟海军/纪委监察局
|
林军青、叶志威
|
综合监督与行政审批服务股、医政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
|
|
| Ⅱ-18社会公共秩序
|
Ⅲ-39公共场所秩序
|
2)城市无烟草广告,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0.6分)
|
实地考察
|
李健中/城管局
|
林军青
|
人事与宣教股、爱国卫生工作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
|
|
| 4)文明公厕创建活动广泛开展。(0.6分)
|
郭时贵
|
办公室、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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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Ⅰ-5生态文明建设
|
Ⅱ-20县域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
|
Ⅲ-45空气质量
|
空气优良天数占全年天数的85%以上。(0.8分)
|
材料审核
|
杨海泉/环保局
|
郭时贵、 叶志威
|
疾病预防控制股、医政股
|
|
| Ⅰ-6城乡一体化建设
|
Ⅱ-23建设美丽乡村
|
Ⅲ-52打造优美环境
|
1)在农村分期分批推进改路、改水、改厕和旧村改造;(0.8分)
|
材料审核
|
陈文/农林渔业局
|
林军青
|
爱国卫生工作股
|
|
| Ⅰ-7长效常态机制
|
Ⅱ-25组织领导体制
|
Ⅲ-56文明委组织协调
|
2)文明委成员单位落实责任,群团组织积极发挥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0.8分)
|
材料审核
|
招文娟/文明办
|
林军青
|
人事与宣教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
|
| Ⅱ-26群众广泛参与
|
Ⅲ-57宣传动员
|
媒体设有精神文明创建专题专栏,城乡公共场所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0.6分)
|
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
招文娟/文明办
|
林军青
|
人事与宣教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
是
|
|
| Ⅲ-58群众参与
|
1)创建工作规划、重要举措、所办实事等公开发布宣传,听取群众意见建议;(0.6分)
|
1)材料审核2)问卷调查
|
招文娟/文明办
|
郭时贵
|
办公室、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
是
|
||
| 2)创建活动的群众参与率>70%。(0.6分)
|
郭时贵
|
办公室、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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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Ⅱ-27文明单位创建
|
Ⅲ-61扩大创建覆盖面
|
2)文明委成员单位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的文明创建活动。(0.6分)
|
材料审核
|
招文娟/文明办
|
林军青
|
人事与宣教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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