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决定目录清单 | |||||
单位名称:鹤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管理与产业股 | 填报时间:2018年5月31日 | ||||
序号 | 行政许可名称 | 证件种类 | 实施机构 | 实施依据 | 事权来源 |
1 |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鹤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63号)第四条。 2.《广东省文化厅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转发文化部 工商总局 公安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执法监督完善管理政策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 》(粤文市〔2015〕87号)第二条。 3.《广东省文化厅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转发文化部 工商总局 公安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执法监督 完善管理政策 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 》(粤文市〔2015〕87号)第二条。 |
法律授权 |
2 | 设立娱乐场所审批 | 娱乐经营许可证 | 鹤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九条。 2.《国务院关于在内地对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国发〔2016〕32号)。 3.《<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2012年)。 4.《<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2012年)。 5.文化部关于实施《<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有关事项的通知(文市函〔2012〕1916号)。 6.《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
法律授权 |
3 | 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审批 |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 鹤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七条。 2.《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文市函〔2015〕627号)。 3.《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文市函〔2015〕627号)。 |
法律授权 |
4 | 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 鹤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六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3.《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粤府令第161号)。 |
法律授权 |
5 | 举办营业性演出审批 | 营业性演出许可通知 | 鹤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28号修订)第十四、十六条。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 3.《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粤府令第142号)。 |
法律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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