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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鹤山市旅游局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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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鹤山市旅游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鹤山市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鹤山市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鹤山市旅游局是主管全市旅游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市内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协调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赴港澳台旅游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我局本部门列入预算编制,下属单位大雁山森林公园属三类事业单位,不纳入部门预算编制。

(二)鹤山市旅游局编制9人,实有7人,离退休7人。下属事业单位编制15人,实有9人,离退休1人。



第三部分 2016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旅游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旅游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95.4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本年收入772.48万元,上年结转2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6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0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737.63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14.21万元。
         
(二)旅游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旅游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5.48万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111.58万元,主要是旅游发展宣传需要。
          2.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及增减变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60万元,占4.48%,比2015年执行数增0.74万元,增长2.12%,主要是离退休费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04万元,占1.01%,比2015年执行数减0.04万元,下降0.50%,主要是医疗保障费减少;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737.63万元,占92.73%,比2015年执行数增157.90万元,增长27.24%,主要是旅游宣传、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需要;住房保障(类)支出14.21万元,占1.79%,比2015年执行数减0.72万元,下降4.82%
         
(三)旅游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旅游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0.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9.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

(四)旅游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旅游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五)旅游局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旅游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专款专用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等。旅游局收支总预算795.48万元。
     
(六)旅游局2016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旅游局2016年收入预算795.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5.48万元,占100%
     
(七)旅游局2016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旅游局2016年支出预算79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96万元,占25.26%;项目支出597.52万元,占74.74%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旅游局2016年(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6万元,主要包括公务车的保险费、年检杂费、汽油费、维修保养费、路桥费等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主要包括接待餐费、接待住宿费等费用支出。“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6.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2万元,增加原因:外出考察活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3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3.6万元,均用于货物类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拥有公务用车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