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组织指导我市军队转业干部及随调随迁家属、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优待抚恤、帮扶援助等,组织指导我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评定审核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按照国家规划,组织指导军人公墓建设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
内设机构:
办公室、拥军优抚与褒扬纪念股、安置与就业创业股
联系方式:
地址:鹤山市人民南路32号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8:30 - 12:00,14:30 -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郭银芳
电话:0750-8860820
电子邮箱:hstyjrswj@jiangme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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