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鹤山市退役军人2025年免费技能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鹤山市接收安置的退役士兵(包括自主就业、回乡生产、自谋职业等安置类型的退役士兵,政府安排工作的除外)、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可接受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参加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的免费技能培训的退役士兵,不在本次培训范围内。
二、培训费用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可参加一次免费技能培训,培训费用由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担。退役军人培训到课率达到60%且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后,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委托培训机构向退役军人发放生活补助:线下培训每人每天补助30元、每人每月补助上限300元、完成全部培训任务则每人补助上限900元。
三、培训项目和参训安排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可在以下六个培训项目中任选一个,从即日起至2025年12月14日期间携带身份证、退役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相应培训机构报名。根据退役军人报名情况,培训机构在2025年12月31日前自行确定各培训项目开班时间。
四、培训政策咨询
请致电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与就业创业股,联系电话0750-8860913。
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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