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下旬至2023年6月下旬,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8月2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中共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作了反馈,指出我单位存在的18个问题。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一)讲政治,凝聚巡察整改共识。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及时将巡察反馈意见以党内文件形式传达至党支部全体党员,并于9月4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鹤山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通报巡察反馈意见,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前期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整改共识。
(二)压责任,构建上下联动格局。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对标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主动认领、逐条剖析,着力把问题表现落细、把问题成因找准,高质量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各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主动担任具体整改事项第一责任人,形成领导带头、全员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三)抓落实,推动整改走深走实。局党组于9月5日出台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依次对牵头领导、责任部门、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实行表格化、清单式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进展情况。9月22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书记点人点事重点问题整改工作。10月1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会,切实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10月2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切实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二、党组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局党组书记刘际宁同志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最主要的政治任务来落实,在巡察整改过程中积极部署、主动作为。一是深入学习,提高认识。整改工作伊始,刘际宁同志多次带领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对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研究,深挖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为巡察整改工作的有序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制定方案,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落实,刘际宁同志牵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督促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业务股室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进行梳理,找准问题根源,对症下药,认真开展整改工作。三是统筹结合,有效开展。在整改落实中,刘际宁同志注重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
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安排不够到位。
1.履行职能责任有差距。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中心组学习制度不够严实。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安排局办公室主任专门负责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紧跟市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建立学习资料库,及时组织学习。
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筹备和学习记录工作,每季度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按计划落实,其中今年第三季度共组织集中学习2次,于第三季度底检查中心组各组员的学习笔记情况,确保学习落实到位。
三是梳理今年政治要件管理台账,指导督促承办股室推进贯彻落实。
四是修订印发《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议制度》,明确各类会议开展“第一议题”学习。
(2)未能充分发挥市退役军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
完成状态: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
一是对各镇(街)党(工)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二是收集成员单位年度实事清单落实情况,了解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督促落实工作。
三是督促镇(街)按照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标准开展工作,及时更新整理工作台账,查漏补缺,为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检查验收做准备。
四是11月6日举办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提升专职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五是10月20日召开镇、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围绕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规范化建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政策、困难退役军人回访等重点工作进行授课,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六是10月31日至11月1日,由局领导带队分别前往古劳镇、址山镇、龙口镇、共和镇开展督查,了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星级创建台账资料、部站合署办公等情况,推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七是10月底,走访市农业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等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了解年度实事清单落实情况,交流探索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并于11月3日联合举办“鹤山市2023年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宣讲活动”。
(3)党组运用法治思维应对领域内工作风险防范研判不足。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强化与检察部门的协作,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的保护力度,推进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2.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
(4)推进和引导退役军人三级服务保障体系规范化建设有差距。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规范我市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的通知》,从组织架构、设备要求、场地建设、工作内容等方面规范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工作内容,并将相关工作列入年底对镇(街)退役军人工作考核范围。
二是针对部分村级服务站牌匾、宣传资料架、服务窗口水牌缺失情况,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统筹重新制作6块牌匾、4个宣传资料架、139个服务窗口水牌,发放到相应退役军人服务站。统筹印制优待抚恤、困难帮扶、安置就业等退役军人业务流程指南手册7类共计2.46万册,发放到市、镇、村三级150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
三是2023年第三季度组织各镇(街)对辖区内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服务体系建设检查,并由市局组织抽查,对存在牌匾悬挂不规范、服务窗口设置不到位、宣传服务指南缺失等问题的18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督促整改。
(5)推动退役军人高质量发展创业发展不够有力。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制作“鹤山兵就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宣传小册子派发各镇(街)、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营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宣传氛围。
二是抓住“江门市退役军人创业发展促进会(筹)”成立时机,引导15家鹤山军创企业加入该社会组织,对接创业资源。
三是引导退役军人参加农业农村部门举办的创业活动。9月20日,发动鹤山市退役军人企业家吴艺华参加江门市农业农村局举办的2023年丰收节,活动期间吴艺华被评为“江门市十大杰出高素质农民”。
四是协调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茶叶种植经营者为帮扶退役军人创业的重点对象,逐一核对全市64家茶叶种植经营者身份,筛选和收集有创业担保贷款需求的退役军人28人。11月3日召开“鹤山市2023年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宣讲活动”,对接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农商银行、市新阶联、“江门市军创会”等各界资源,宣传“退役军人创业担保贷款100%贴息”新政策、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补贴、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扶持鹤山退役军人创业者率先申领江门市财政局专项“退役军人贷款贴息”资金。
五是推荐3家经营茶叶、1家经营蓝龙虾的退役军人创业者参加10月27日至10月30日举办的“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江门)名特优新农产品推介活动”,推荐数量居江门市各县(市、区)第一。
3.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6)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3年局党建工作方案,作为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重要内容进行部署。
二是印发了《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全局责任分工。
三是2023年4月、8月分别召开了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四是领导班子将意识形态纳入民主生活会、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五是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了党组领导班子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到位。
4.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
(7)部分重要事项未经党组会议讨论或以会议通报代替讨论。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议题申报流程的通知》,规范党组会议议题审核,完善议事决策程序并严格落实。
二是10月12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共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
5.作风建设不够到位。
(8)优抚救助工作跟踪落实不细。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回访救助对象,确认救助资金发放到位、救助措施落实见效。
二是出台《困难退役军人救助回访制度(试行)》,要求市、镇、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从2023年10月起,对申请困难救助的退役军人实施回访。
三是10月20日召开镇、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能力提升培训班,围绕省应急救助、鹤山市困难救助开展专题授课,明确救助流程和上报时间。
四是印刷9000册广东省应急救助、抚恤补助对象医疗补助、鹤山市困难救助等服务指南并发放到镇、村两级149个退役军人服务站,方便退役军人取阅。
(9)开展退役军人走访工作不扎实。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指导基层服务站为未办优待证的退役军人尽快办证,同时力促全市80周岁以上退役军人办证率达到95%以上。
二是对全市走访对象情况进行梳理,统计10个镇(街)走访率,印发《关于2023年9月份市退役军人大走访工作落实情况的通报》,督促镇(街)积极开展大走访工作。10月底,将建档立卡系统与大走访系统数据进行对碰,筛选出我市未走访服务对象名单并发放到各镇(街),要求对未走访人员开展大走访工作,确保全覆盖。
三是10月20日召开镇、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能力提升培训班,开设村级服务站台账专题管理课程,对139个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台账业务培训,并印制业务工作台账,统一规范管理。
(10)制定制度照抄照搬。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应相关财经纪律管控需要重新完成相关制度的制定,且于2023年5月30日经征求多方意见后,完成修订《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工程建设项目、货物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严肃工作纪律,防止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倒查现行制度,没有发现类似不规范问题。
四是严格执行文件办理制度,加强文字层级把关,文件经股室或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党组书记(局长)签发。
6.内控管理不够严。
(11)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10月16日修订印发了《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报销条件和程序。
二是11月3日在单位内部开展相关财经纪律及制度培训。
(12)政府购买服务不规范。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10月18日出台了《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成立了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小组,明确了组织机构及职责,对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的采购方式、实施程序、履约验收、资金支付、档案管理等作出了规范性的要求。
二是11月3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专题培训,详细讲述了政府采购的采购方式、审批、实施程序、履约验收、资金支付、归档管理等的流程及注意事项,进一步规范了本单位政府采购管理。
(13)合同管理不到位。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10月18日修订印发了《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合同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了本单位合同业务管理,对合同的签订要素、拟订签批流程、履行监督、支付流程、归档管理等作出了规范性的要求。
二是11月3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合同业务管理制度专题培训,明确了合同管理的职责分工,详细讲述了合同的洽谈、拟订、审批、签署、履行监督、支付、归档等的流程及注意事项,进一步规范了本单位合同业务管理。
(14)工程管理不规范。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清查单位2020年以来的全部工程项目,不存在其他无工程项目预算执行的情况。
二是加强预算管理,完成2024年工程预算统计,确保未来一年所有工程需求列入2024年部门预算。
三是革命烈士纪念馆排水工程建设已在国有资产系统内补录入公共基础设施。
四是完善财务制度,开展单位内部财务培训,加强工程预算管理。
(三)机关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7.党支部学习流于形式。
(15)支部会议部分学习记录雷同,部分会议学习主题和学习内容不一致。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对党支部学习的重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二是8月召开支委会集中学习党建工作要点,研究党建工作的短板和弱项,提出解决措施,切实规范党支部学习内容,加强对党务工作的监督。
三是制定每月组织生活清单前,梳理前期学习内容,避免学习内容重复。
四是每月支部会议安排支委成员领学、党员交流发言,提升学习的氛围。
五是对党务工作者开展提醒谈话,提高党务工作者责任心,确保基础党务台账资料严肃性、完整性。
六是10月中旬对今年前三季度党支部会议记录进行了专项检查,规范了会议记录内容。
8.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不规范。
(16)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严谨规范。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组织人事工作AB岗机制,加强互审联查,减少人为失误。
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日常谈话,督促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的学习,堵塞工作漏洞。
三是10月12日召开干部人事专题学习会议,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关于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
四是汇编《干部人事政策法规指引》,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
五是全面审查干部选拔任用的纪实资料,纠正发现问题。
(17)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核查干部人事档案,对不规范问题进行纠正。
二是10月召开干部人事专题学习会议,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鹤山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三是11月组织人事干部参加市干部人事档案业务培训班,提升档案工作水平。
四是10月至11月全面审查由本单位管理的公务员干部人事档案,对发现问题进行纠正,并补充完善缺失资料。
五是汇编《干部人事政策法规指引》,推动人事管理工作规范化。
六是按照《鹤山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规定,坚持每季度对所管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核对,每半年对档案转递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
(18)事业单位岗位考核聘用实施方案未按要求经党组会讨论。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自查党组会议记录中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考核聘用实施方案的不规范表述,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日常谈话,督促事业单位负责人事工作的人员加强事业单位聘用政策法规和竞聘流程的学习,提醒负责党组会议记录的工作人员规范内容记录,堵塞工作漏洞。
二是10月12日举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江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等政策规定,规范执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
三是建立组织人事工作AB岗机制,加强互审联查,减少人为失误。
四是汇编《干部人事政策法规指引》,推动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规范化。
四、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中共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将继续抓好后续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体制机制健全到位,成果转化运用到位,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助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政治建设,筑牢思想根基。强化理论学习和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不断增强“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把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加强党的建设,压实主体责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党的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相关规定,推动干部人事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特别是党组议事规则、内控管理等相关制度,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经得考验。规范各项经费支出标准,制定控制经费的合理措施,规范审批程序,严格经费把关,确保预算开支符合上级要求。加强对镇(街)的指导督促,结合常态化走访工作,形成定期到基层走访、调研、指导的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与镇(街)和村(社区)服务站、退役军人面对面交流探讨,注重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切实为退役军人办实事、办好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860821;邮政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南路32号;邮政编码:529700;电子邮箱:hstyjrswj@jiangmen.gov.cn。
中共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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