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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国有企业岗位接收安置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安置岗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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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 《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有企业岗位接收安置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工作的通知》(江委退役安置组办〔2023〕1号)要求,现对2023年度国有企业岗位(详见附件)向社会公示。

  我市2023年接收安置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选岗,并于7月30日前报送选岗意向交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备案,逾期不交视为放弃处理。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1日至7月27日

  受理部门: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与就业创业股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南路32号

  联系电话:0750-8860913

  传真电话:0750-8860821

 

   

                 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7月21日

附件1:2023年度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接收安置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安置岗位信息表.pdf

附件2:2023年度江门市直属企业接收安置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安置岗位信息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