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宣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拟推荐人选参加鹤山市第五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拟推荐人选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公示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6月30日止
2.受理单位: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南路32号
邮政编码:529700
联系电话:0750-8860820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的公章。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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