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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最可爱的人送福利!鹤山市“拥军先锋”期待您的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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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人为我守国防,我为军人献爱心。为进一步传承和发扬鹤山人民关心国防、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鹤山市双拥办现向全市企业发出诚挚邀请,期待你们加入鹤山市“拥军先锋”,共同为军人军属办实事、做好事。

  一、活动目标

  秉持“自愿参与、志愿服务、优质规范、合作共赢”原则,为广大军人军属“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为拥军企业“增客源、多营销、优服务”。

  二、招募范围

  有意愿为全市军人家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惠商品和优待服务的商贸商超、金融保险、餐饮娱乐、医疗康养、文化旅游、交通物流、教育培训等各类企业单位。

  三、有关要求

  (一)报名要求。报名参加的企业必须是合法注册、证件齐全、经营规范、诚实守信,遵守国家和部队的保密规定。

  (二)优待对象。优惠优待服务对象为驻我市军警部队官兵及其直系亲属和我市户籍(含常住我市)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军人军属凭军官证、士兵证,退役军人凭退伍证、转业证、优待证,其他优抚对象凭抚恤补助登记证、优待证等证件享受相关优惠优待服务。

  (三)推广方式。市双拥办遴选认定的拥军企业,将纳入鹤山市社会化拥军企业名录,联同其优惠优待服务内容一并向社会公布,颁授“鹤山市拥军先锋成员单位”牌匾,并通过多种渠道免费向全市军人军属推介。

  (四)服务要求。拥军企业要明确拥军优属工作的目标要求和具体优惠优待项目,在醒目位置摆放优先标识、优惠内容或其他个性化专属服务细则。优惠优待常年实施,期限不少于2年。

  (五)管理规范。市双拥办负责对拥军企业及其日常拥军优属活动进行动态式、规范化的监督管理。对在开展活动中成效明显、服务对象反响好的企业,进行广泛宣传并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个人的评选。

  四、报名方式

  有意愿参与的企业,请填写《鹤山市“拥军先锋”成员单位信息登记表》,连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发至指定邮箱tyjrswj@heshan.gov.cn或书面送达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南路32号2楼拥军优抚与褒扬纪念股;联系人:郭秀雯;联系电话:0750-8886509)。

  五、报名时间

  2022年3月12日至3月25日。 

  

附件:鹤山市“拥军先锋”成员单位信息登记表.docx

  鹤山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